她知道自己和他没有结果,他早已有家。但是张爱玲说过:女人年轻的时候以为两三年就是一生一世了。她想和他之间是这辈子再也不可能有的一场绚烂如烟花的爱情,所以,她只求曾经拥有,不求天长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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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爱上了比她大十二岁的他。他是她的老师,教近代文学。他说起周作人,说起朱自清,说起鲁迅,就像说自己家邻居一样熟悉。听他的课,仿佛是被他带到了满街卷发旗袍,黄包车的旧上海;
她喜欢那个乱世,只有乱世才有荡气回肠的爱情,她迷恋那个幽怨而清冷的女子叫张爱玲的故事。
她知道自己和他没有结果,他早已有家。但是张爱玲说过:女人年轻的时候以为两三年就是一生一世了。她想和他之间是这辈子再也不可能有的一场绚烂如烟花的爱情,所以,她只求曾经拥有,不求天长地久。
他原来比她更知道张爱玲的。她问他:你到底爱谁多一些?他说: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你不在我身边,你就是朱砂痣,你就是明月光。
这话虽然不好听,但她知道他说的是真的。再美丽的爱情也会被油盐酱醋腌成萝卜干。她想要的是爱情,不想让它变成萝卜干,所以从来没想打搅过他的家庭。
分手是他提出来的,彼时她已经毕业参加了工作,和他联系的时间少了,而且必须更隐秘,因为不再能拿补课当借口。
分手很浪漫,他以出差为名和她在另外的城市酒店里过了一夜。她虽然很难过,但她知道他已经尽了全力,有了这些相爱的时光已经足够。
她工作的很卖力,但一直没有交男朋友,那些追她的男孩子都没有他的成熟儒雅。原来两三年就是一生一世是因为经过了沧海便难为水。
她始终没有再找过他,这样的爱一生有一次就足够。那些和他在一起的记忆,他给她的那些小礼物陪着她度过夜的寂寞,而终有一天会在心里蕴成珍珠。
偶然参加的一个聚会,同桌有个小自己两届的校友。说起学校的事,竟提到了他。说他跟女学生风花雪月,结果搞大了人家肚子,被学生家长告到了学校,名声扫地不说,还差点离了婚。那么大男人大庭广众面前对着在老婆呜呜的哭。
这个晚上,她没有哭,静静坐做了很久,把有关他的一切都扔了,烧掉了。原来长在腹中的既然不是珍珠而是肿瘤,那么就不要犹豫的割掉。她不做张爱玲,那袭华美的旗袍不论新旧都不适合这个年代。谁也改变不了已经发生过的事情,哪怕是错了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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