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正如一把“双刃剑”,它在提供社交平台的同时也需人们时刻保持谨慎交友,否则一不小心可能会陷入险境。不久前,一女子在蓝山赴网友邀约惨遭多次轮奸,事后被拍裸照威胁并被迫到宁远、冷水滩等地卖淫,最后无奈用跳楼的方式得以自救。
女子赴约网友遭轮奸被迫卖淫 抠私处性爱场面很淫乱。现在的网络很发达,社交平台也是越来越多,目前有很多人都会去使用社交平台,而且年轻人是占大多数,就在近日一位女子赴约网友遭到轮奸被迫卖淫,让人感觉这真是太恐怖了。
网络正如一把“双刃剑”,它在提供社交平台的同时也需人们时刻保持谨慎交友,否则一不小心可能会陷入险境。不久前,一女子在蓝山赴网友邀约惨遭多次轮奸,事后被拍裸照威胁并被迫到宁远、冷水滩等地卖淫,最后无奈用跳楼的方式得以自救。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蓝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被告人李某犯强迫卖淫罪一案,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本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及雷某尾(已判刑)被约到“某网吧”上网,期间,李某提出要找个“业务”玩,雷某超(已判刑)在网上发现其女网友龙某在线,于是通过网聊相约,由雷某超将被害人龙某约至蓝山某宾馆,在宾馆内,被告人李某强行去抱龙某,欲与其发生性关系,龙某在极力的反抗中将李某咬伤。
于是李某伙同其他四人商量,决定以要被害人龙某赔偿医药费为由,采取暴力手段先后对龙某轮奸,再逼其去卖淫。在轮奸过程中,雷某超还用手机拍强奸过程和裸体照片,并将被害人龙某的手机、身份证、信用卡等物扣押以达到迫使被害人龙某卖淫的目的。
当晚,被告人李某及其余四人将被害人龙某带到宁远县、零陵区等地对被害人再次进行轮奸并逼其卖淫获取嫖资,被害人龙某因再也无法忍受被告人李某等四人的侮辱,趁看管的雷某鸣、蔡某(均已判刑)不注意在零陵区的某招待所的三楼卫生间跳下,致其脊柱压缩性骨折。
本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采用暴力手段,强奸被害人后,又迫使其卖淫,其行为已构成强迫卖淫罪。被告人李元标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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