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子韜工作室的法律顾问在14日证实胜诉,透露SM娱乐主张握有黄子韜「专属经纪权」,但在北京法院被全面驳回,「黄子韜在中国开展演艺事业,是基于他本身带有人身属性的权利,如姓名权,肖像权,包括自身才艺的展示权。这种权利应该是艺人本身固有权利,不存在被他人专属的概念,此次法院裁定也印证这一点。」
▲黄子韜律师证实胜诉SM娱乐。
艺人黄子韜(Tao)曾是韩团EXO的一员,2015年自行提出解约,回到家乡大陆发展演艺事业,因为经纪约问题,1年多来持续和原公司「SM娱乐」打官司。不过,黄子韜的律师在14日透露,法院已经驳回SM娱乐的主张,裁定黄子韜胜诉,整起诉讼在11月低调结案。
据报导,黄子韜工作室的法律顾问在14日证实胜诉,透露SM娱乐主张握有黄子韜「专属经纪权」,但在北京法院被全面驳回,「黄子韜在中国开展演艺事业,是基于他本身带有人身属性的权利,如姓名权,肖像权,包括自身才艺的展示权。这种权利应该是艺人本身固有权利,不存在被他人专属的概念,此次法院裁定也印证这一点。」
律师解释,SM娱乐主张握有黄子韜的经纪权,认为对方不该自己发行唱片、演出电视剧,但被北京法院判定没有法律依据。至于合约纷争是否就此告一段落?律师则表示:「黄子韜与SM间的纠纷一定程度上是SM自己制造的,所以是否完全解决,也需要看SM的态度。」对此,韩方目前还未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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