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岁大妈街头摆射击摊打气球 因非法持枪获3年刑

栏目:社会万象 编辑:jiawei 时间:2016-12-30 10:41:48

在不少公园夜市、街边路头都可以看到摆射击打气球的小摊位,通常花上一点钱就可以体验一把射击的乐趣,运气好还可以拿到一些小礼品,因此射击气球的游戏也受到很多人的喜欢。但近日,警方就抓获一名摆射击弹打气球的大妈,原因是打气球所用的枪具有杀伤性。

今年10月,在街边摆射击摊打气球的天津大妈张春华被警方抓获,其摊位上有6支射击所用的玩具枪经鉴定为枪支,因非法持枪罪张春华被判处3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

在不少公园夜市、街边路头都可以看到摆射击打气球的小摊位,通常花上一点钱就可以体验一把射击的乐趣,运气好还可以拿到一些小礼品,因此射击气球的游戏也受到很多人的喜欢。但近日,警方就抓获一名摆射击弹打气球的大妈,原因是打气球所用的枪具有杀伤性。

家住天津河北区的张春华今年51岁,2016年8月份,她从一位老汉手中转来一个用玩具枪打气球的射击摊位。因为白天不许摆摊,张春华每天晚上八九点钟才出摊,两个多月都没什么事。

2016年10月22日晚上,公安机关在巡查中将张春华抓获,在她的摊位上查获枪形物9支及相关枪支配件、塑料弹,经鉴定,其中有6支能正常发射,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

12月27日,天津市河北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赵春华的女儿表示“根本就不知道那是法律意义上的枪啊,如果知道是枪根本碰也不会碰啊。”她表示,母亲赵春华不服判决将提出上诉。

根据2010年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友议论:“这标准普通百姓知道的不多,建议加强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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