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聘的基本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身心健康。
高校毕业生在网上报考选调生职位时,可选择兼报相应省辖市大学生村官志愿,参加选调生笔试面试。省、市选聘办根据各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简章》,按照选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择优选聘。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聘的基本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身心健康。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具体选聘条件以各市选聘简章为准。
选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1月4日-10日,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1月4日-11日,各市选聘办对高校毕业生报名信息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3月11日,省选聘办统一组织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与素质》,具体时间为14∶00-16∶30。不指定考试大纲。5月-6月,省选聘办组织实施面试。6月-7月,省市选聘办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大学生村官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3年。工作满两个聘期(6年)后不再续聘,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及有关待遇,鼓励转任当地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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