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麦卡特尼起诉欲拿回披头士歌曲版权 保罗漫能否夺回版权

栏目:影视综艺 关键词:版权 编辑:baoling 时间:2017-02-04 16:51:56

1963年:在1963年3月,披头士乐队正式发行首张专辑《Please Please Me》。在那时,乐队的经纪人Brian Epstein便找到了音乐版权代理人Dick James,与披头士乐队一起共同成立了版权代理公司 Northern Songs。据悉,该公司的股份主要由Dick James、Brian Epstein还有保罗和列侬共同拥有。其中保罗和列侬每人所拥有的股份为20%。

上个月底,保罗·麦卡特尼(Paul McCartney)向纽约一家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从Sony/ATV版权代理公司手中拿回属于其自己的披头士歌曲版权。如果胜诉的话,保罗漫长而又心酸的夺回版权之路也将最终尘埃落定。

关于披头士曲目版权的各种斗争,恐怕是近代音乐史上最大的一宗版权案子,不仅牵扯到披头士乐队早期经纪人Brian Epstein,就连已故的流行巨星迈克尔·杰克逊也处于风波之中。早在1985年,杰克逊以4750万美元的价格收购了ATV版权代理公司的曲库,其中很大一部分为披头士乐队的歌曲版权。

尽管这一版权纷争持续了几十年,但不少人依然理不清这件案子的来龙去脉,甚至不明白作为乐队成员的保罗为何要大费周折地拿回原本属于自己的音乐版权。这其中究竟发生了多少的事情?我们将在下面列出一条简明的时间线,让你更加清楚地了解这么多年来关于披头士乐队音乐版权的各种纷争。

1963年:在1963年3月,披头士乐队正式发行首张专辑《Please Please Me》。在那时,乐队的经纪人Brian Epstein便找到了音乐版权代理人Dick James,与披头士乐队一起共同成立了版权代理公司 Northern Songs。据悉,该公司的股份主要由Dick James、Brian Epstein还有保罗和列侬共同拥有。其中保罗和列侬每人所拥有的股份为20%。

1965年:Northern Songs成为一家上市公司,列侬和保罗所拥有股份降到15%,其余两个乐队成员乔治·哈里森和林戈·斯塔尔则分到一小部分股份。哈里森在其后来的作品《Only a Northern Song》中表达了他对于这笔交易中削减股份的做法的不满。

1969年:随着披头士与Dick James之间的关系不断恶化,Dick James将其在Northern Songs公司的股份卖给了ATV公司。ATV公司在无视列侬和保罗所提出的价格的情况下,控制住了披头士乐队的曲目版权。随后,列侬和保罗也将其剩余的股份卖给ATV,从此之后,披头士乐队的曲目版权就落入了ATV公司的手中。

1985年:迈克尔·杰克逊以4750万美元的价格买下了ATV公司的4000首歌曲版权,其中包括大约250首披头士乐队的歌曲,还有布鲁斯·斯普林斯汀、滚石乐队、猫王等艺人的音乐版权。

在此之前,杰克逊和保罗曾合作过歌曲《Say, Say, Say》,在合作期间,保罗将披头士音乐的版权价格透露给了杰克逊。保罗有意买回披头士乐队的版权,可惜最终在竞价上输给了曾经关系亲密的迈克尔·杰克逊。对此,保罗颇感不悦。

1995年:被爆出财务危机的迈克尔·杰克逊将ATV公司的一半股份以1亿美元左右的价格卖给了索尼公司,双方共同成立Sony/ATV音乐版权代理公司,各拥一半股份。

2006年:深陷财务问题和破产危机的杰克逊与合作伙伴索尼公司达成交易,索尼公司为杰克逊提供新的贷款并减少其偿还贷款的金额,从而帮助杰克逊度过财政危机。作为交易的条件之一,索尼公司保留了未来收购杰克逊剩余50%股份的选择权利。如果索尼买下剩余的股份,那么索尼将完全拥有Sony/ATV 75%的曲目版权。

根据《纽约时报》的报道,杰克逊所拥有的曲目版权在当时估值达10亿美元左右。一旦杰克逊破产,杰克逊的这一半公司股份将很有可能被拍卖。

2009年:迈克尔·杰克逊的猝然离世使得其所有的公司股份被迈克尔·杰克逊遗产管理委员会所控制。该委员会由杰克逊的生前律师John Branca和业内资深人士John McClain共同管理。

2016年:在对外放出消息之后,索尼公司正式同意以7.5亿美元的价格从杰克逊遗产管理委员会手中买下迈克尔所持有的Sony/ATV音乐版权代理公司50%的股份。这意味着,索尼将成为披头士乐队曲目版权的唯一所有者。

对2018年的猜测:保罗于上月底向纽约法院提起诉讼,可能还考虑到1976年美国出台的版权法。根据该版权法规定,1978年之前曲目的词曲作者如果先前通过协议失去了作品的版权,可在56年之后重新收回。这也就意味着保罗可以在2018年开始逐步收回自己歌曲的版权(歌曲大多是在1962-1964年间创作的)。

最迟到2026年,保罗便可拿回披头士乐队的音乐版权。不过,保罗最终能够顺利拿回版权,我们现在还无法确定。此前杜兰杜兰乐队(Duran Duran)也曾起诉索尼公司要求取回版权,但最终败诉。

此外,保罗要拿回披头士乐队的版权可能还会面临更大的麻烦:

根据1976年美国版权法的条款规定,如果词曲创作者在作品发行之后的28年内去世的话,该词曲创作者的继承人将有资格在作品发行的28年后拿回版权。如果将这个条件放到披头士的案子中来看的话,其最早作品发行的28年之后便是1990年,而约翰列侬去世的时间是1980年,恰好在这一时期之内。

有消息人士称,索尼公司曾在这一时期内与列侬遗孀小野洋子达成协议,索尼公司将继续持有列侬的音乐版权直到版权保护期结束(创作者去世后70年)。也就是,2050年!因此,对于保罗来说,想要拿回乐队的版权,恐怕没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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