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下Flipagram后,短视频必然将会是头条2017年战略的重要一环。去年,短视频就超过了图文和组图,成为了今日头条最大的内容形态,日均播放次数超过了10亿次,视频嵌入广告的形式受到了广告主追捧,成为头条收入的重要来源。去年年底,头条创始人张一鸣宣布将拿出10亿元补贴短视频创作者。
正月初七!又有一大批没从春节假期中缓过神儿来的上班狗们,开始了对年后第一个工作日的“抱怨”。不过,总有那么一些“拼”的公司过年期间也不闲着,今日头条就是其中之一。
2月1日,今日头条宣布全资收购Musical.ly的竞争对手——北美移动视频创作者平台Flipagram,交易完成后,今日头条将获得这款美国市场上的主流移动视频产品和其运营团队,Flipagram的视频内容也将登陆头条海外产品。这意味着今日头条正式拿到了全球短视频市场的入场票。
双方未公布此次收购的财务细节,不过据第一财经获得的来自内幕人士的独家消息,此次收购金额不到5000万美元。在此之前,Flipgaram曾在2015年7月获得了由红杉资本领投的7000万美元B轮融资,估值近3亿美元,参投者还包括老牌风投KPCB和基准资本。
Flipagram成立于2013年,用户可以把手机照片编辑成电子相册,配上特效和音乐以及光晕和字幕分享到该社区平台。除此之外,用户还可以对短视频进行简单的编辑和分享。截止收购前,Fligapram已经吸引了2亿的用户分享视频故事。
拿下Flipagram后,短视频必然将会是头条2017年战略的重要一环。去年,短视频就超过了图文和组图,成为了今日头条最大的内容形态,日均播放次数超过了10亿次,视频嵌入广告的形式受到了广告主追捧,成为头条收入的重要来源。去年年底,头条创始人张一鸣宣布将拿出10亿元补贴短视频创作者。
其实在去年,依靠短视频获得重大发展的公司已经层出不穷。根据《2016短视频内容生态白皮书》显示,2016年短视频内容创业已经发生了超过30笔融资,相关创业项目的融资规模达到了53.7亿,其中PAPI酱拿到了真格的1200万投资,“一条”完成了1亿元的B+轮融资,“二更”也完成了5000万元的A轮融资,一下科技更是完成了5亿美元的E轮融资,还横空杀出一个了梨视频,上线便拿到了5亿投资。国内短视频市场的热度不言而喻。
不过相比国内市场,美国短视频市场的竞争程度要更激烈,Flipagram早已失去了绝对的竞争优势。包括Replay、PhotoMtion和Quik等短视频制作软件相继出现。而像Facebook这样的巨头也正在持续发力。
昨天,Facebook公布了四季度财报,数据显示Facebook四季度营收达到了88.1亿美元,超过华尔街预期,同比上升了51%,增长的主要动力来自移动广告。
扎克伯格表示:“对于Facebook来说,视频是未来的关键,未来5年,用户在网络上消费的内容大多都会是视频。”
目前,Facebook已经开始推行“视频第一”战略,音乐也是其中重要一环。继2015年将音乐视频嵌入到用户的动态信息中后,去年Facebook还携手华纳对新产品Slideshow进行了测试,用户可以借助该产品,用华纳提供的音乐为其相册和视频配乐。
不仅仅是Facebook,像VEVO这样的音乐视频网站同样发展迅猛,据comScore的调查数据,目前VEVO平台的活跃用户已经接近1亿,约有9700万美国人在去年10月份浏览了至少一次VEVO平台的视频,这意味着每4个美国人中就有1个人每个月浏览VEVO。而据尼尔森的数据,VEVO平台平均一天的用户浏览量已经达到了2500万人次,与美国前5名的电视网络相当。
相比长视频内容消费类型电影、电视剧和综艺节目等,在用户碎片化消费内容的时代,音乐短视频更容易吸引用户的注意力。显然,无论国内还是海外,短视频大战正在愈演愈烈,而音乐作为其重要一环,势必也会迎来激烈的竞争。
短视频,音乐IP的热土?
最近,越来越多的独立音乐人开始投资拍摄自己的音乐视频和纪录片,除了他们的收入已经足以支付视频制作费之外,更主要还是因为视频是引流最有效率的方式,尤其是短视频。同样,有了优质音乐内容的视频,也更容易在众多视频作品中脱颖而出。
以YouTube为例,据最新的数据显示,YouTube上只有5%的视频和音乐有关,但当一首音乐作品在YouTube上开始病毒式传播时,它能带来的影响力是有目共睹的。
2012年,PSY的《江南style》成为互联网史上第一个播放量超过10亿次的视频,并且在传播的过程中引起大量的二次创作,使一首歌在极短的时间内真正达到了全球皆知的程度。而四年之后的2016年,一首只有1分钟时长的《PPAP》更是在1个月内就风靡了全球。到目前为止,也已经有34个歌手/组合的MV播放量突破了10亿次,其中不乏Justin Bieber、Taylor Swift、Adele和Katy Perry这样的当红明星。
不仅仅是YouTube,去年10月份,据调查公司Pexeso最新的研究表明,发布在Facebook上的非官方视频也可以更好地帮助艺人传播歌曲。Adele的《Hello》就是非常好的例子,虽然《Hello》在YouTube的相关视频数量比在Facebook要多得多,但是粉丝二次创作的《Hello》视频在Facebook的传播度要明显高于YouTube。
毫无例外,同样带有社交基因,在近两年爆红的音乐短视频平台Musical.ly,也在发挥相同的作用。今年年初,张靓颖英文专辑的首支单曲《DUST MY SHOULDER OFF》风靡了美国Musical.ly,该曲随后便登上了美国iTunes歌曲即时下载榜单的前十名。目前刚刚去年7月份获得1亿美元融资的Musical.ly,已经拥有了超过9000万的用户。
目光转向国内,其实这两年音乐和视频的结合已经越发紧密,无论是《匆匆那年》、《平凡之路》、《女儿歌》等等歌曲都是跟着电影一起火起来的。而随着短视频发展的愈发迅猛,音乐在其中自然也是有机会的。
去年年底,十三月的创始人卢中强表示,未来十三月在“音乐+视频”的玩法上会更有意思。“如果二更进来做,我们会一起找十位当红作家+十位民谣IP,做十个音乐短视频故事。”
除了音乐和短视频的新玩法,近两年国内也开始有更多的公司做起了用音乐短视频为艺人打歌的生意。
去年年底,曾任职风华秋实高管的张胡斌创办的KONG Studio获得了1000万元的首轮融资,资方有国资背景。据悉,KONG Studio将直接用音乐短视频来替代专辑,以孵化自己的艺人。
另外一个校园音乐网红平台不要音乐也在今年年初完成了1400万元的Pre-A融资,投资方为锋瑞资本、金浦基金、东方富海、新浪微博基金。目前其估值已经达到了8750万元。
去年5月,不要音乐开始上传自己的音乐短视频,6月上线第一期微博,8月份开始更新,截止去年年底,不要音乐的累计播放量已经超过了6亿。
显然,在短视频进入风口的当下,无论是音乐人、网红还是音乐歌曲本身都迎来了更多的发展机会。
如何跨过音乐版权的雷区?
尽管短视频带给音乐行业的红利是显着的,不过目前国内在视频制作上,合法使用音乐版权的观念似乎还远远跟不上其发展的速度。
去年,“董明珠自媒体”以广告用途未经许可侵权使用了歌曲《因为爱情》;16mins乐队的歌曲《They Will》以及黑麒乐队的歌曲《投名状》在未拿到授权的前提下,分别被用作了电影片尾曲和预告片背景歌曲。
音乐作品在着作人不知情的前提下被擅用的情况在近两年屡屡被曝光,其中甚至不乏一些被人们熟知的自媒体和影视公司,而对于那些短视频个人制作者和小型的制作团队来说,是否真正把音乐授权当回事已经可想而知。
不过随着版权方和音乐人的版权意识越来越强,服务于版权维护的机构和平台越来越多,无论是短视频的制作方还是聚合短视频的平台,尤其是那些已经拿到融资的公司,要想谋求发展,如何避免跌进音乐版权的雷区,显然已经不再是一个可以直接逾越的命题了。
今日头条此次收购Flipagram,相信很重要的原因就是Flipagram已经与主流唱片公司达成了授权协议。据Billboard的报道,除环球、索尼、华纳三大唱片公司外,Flipagram还拥有来自美林、The Orchard以及Sony/ATV和BMG的授权。Flipagram的用户可以在自己的个人视频中使用数百首歌曲作为背景音乐。
除此之外,今日头条还在今年年初,推出了自己的Content ID视频版权保护系统,以从流量、补贴、版权保护、粉丝经营等方面支持原创短视频创作。
简单来说,Content ID系统将接入视频版权内容,包括综艺、影视剧、MV 等。Content ID可以 24 小时昼夜不息地在每段视频上传时,将它们与源片库中的作品进行比对。
版权方只要将作品上传至源片库,每当视频作者上传视频作品到头条号,Content ID系统就会将这些作品与源片库中的版权内容进行比对,一旦内容产生匹配,版权方可以采取两种处理方式:让侵权视频下架,或正常推荐,获取广告收益。不过这项版权保护系统是否能发挥理想的维权效果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其实美国视频巨头YouTube在很早的时候就推出了自己Content ID技术,与今日头条略有不同,这项Content ID是YouTube开发的一项内容识别技术,具备识别非法上传音乐的功能,然后同样让版权所有者决定是封杀盗版内容还是利用他们进行创收。
据YouTube的官方数据,该平台每天用户上传的视频数量大约为30万个,不过仅有35%的视频拥有明确版权,26%由版权持有者经营,其余的视频中接近9%的视频会因为侵权被下架。YouTube官方曾表示,Content ID识别技术的成功率高达99.5%。
不过,这一技术已经多次被环球、索尼和华纳三大唱片公司指控,未能识别出用户上传的全部版权内容,许多非法上传的音乐并没有被Content ID拦截。尽管YouTube曾表示,在它向音乐产业支付的费用中,约50%来自被Content ID识别出的内容,不过三大唱片公司表示,哪怕只有0.5%的音乐未被识别,那也意味着数十万的非法上传。
显然,视频中的音乐版权问题仍旧没有找到最牢靠的解决方案。而随着内容生产逐渐转向小团队化和个人化,尤其对于制作门槛低,制作周期短的短视频领域,版权的使用将呈现出更加复杂的趋势。是否会出现更加行之有效的方法和工具,是否会出现更简单的模式来解决视频音乐的授权问题,以服务更多小型的制作团队和小生产者,值得音乐版权商以及版权代理商们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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