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末与我同室而居。她来自冰城哈尔滨。刀削般的小脸,金黄的长发,身着夹克、牛仔裤,纤细的手指幽雅地夹支烟。第一次见到她,蹦出我脑壳的竟是两个字:朋克。
嗯啊不要塞了草莓 张开腿让我使劲操 嗯操嗯快点吻/图文无关
两年前,我摸索着来到Y城,为了在这一无所知的城市站稳脚根,我靠着自己的三分姿色和七分歌喉在一个灯红酒绿歌舞升平的歌厅谋了份工,并史无前例的享受了星级宾馆的一隅——5009房间。
末末与我同室而居。她来自冰城哈尔滨。刀削般的小脸,金黄的长发,身着夹克、牛仔裤,纤细的手指幽雅地夹支烟。第一次见到她,蹦出我脑壳的竟是两个字:朋克。
那时我很孤僻,还有点自视清高,在那满是脂粉味香水味的红男绿女中,我总感觉自己是鹤立鸡群是天使沦落凡尘。末末认识不到这些,她总是喜欢把两只冰凉的小手从后面圈住我的腰,脸颊紧贴着我的后肩。
“希希,我们蹦迪去吧!”
她的热情让我无法抗拒。末末永远不知疲倦,爆炸的热舞吧里,她纵情地蛇一样扭动,火红的夹克衫燃烧着她的青春和寂寞。令人怦然心动。
时间久了,我开始觉得末末很可爱。她笑的时候一脸灿然,眼睛亮亮的,眼角往上翘,棱角分明的唇角微微透着一丝狡黠。
初一的时候她就开始谈恋爱,她会写张纸条,把初三(2)班那个帅气的男生约到操场的围墙后面尝试接吻的滋味,那男生满脸通红,无辜地被她老练地操纵着。每当说到这里她便得意地咂咂嘴,似乎只有真正恋爱过的人才能体会这种味道。
末末是永远美丽的,她用她美丽的身体甚至生命去爱着这世界上她想占有的一切。
末末的左手腕上有道一寸来长的伤疤。她曾切腕自杀过。那时她在哈尔滨爱上个有妇之夫,他们同居了,并堂而皇之地开起了夫妻店。据说餐馆的生意还不错。她有了金项链、金戒指、金耳环,她像贵妇人一样坐在收银台,幽幽地吐着烟圈儿。
很快,她有了身孕。那男人便回家闹离婚,被爱情迷惑的男人永远是这么武断。那个老实巴交却又颇有心计的女人找到末末,带来七岁的儿子双双跪到她面前,眼泪一把,鼻涕一把地哀求:“你就放了我男人吧,儿子这么小,他比你更需要他……”
终于,善良的末末无路可退,她在人生第一次与女人的较量中溃不成军。她简单收拾了衣物回了家。躲过老父亲的盘问,径直上了七楼自己的房间,伏在床上便失声痛哭。想起这段恋情就要随风而去,她便心疼得无法自持,于是她拿出水果刀,想结束这痛苦的生命。当男友匆匆赶到时,她已经倒在血泊中了。
当然,末末没有死。为了躲避那男人的纠缠,她打掉了孩子,只身来到湖南。末末为她这一义举永不言悔,因为她爱了,她觉得值。只是有时候忽然她心疼地说:“那孩子如果不打掉现在也该有二岁了,会叫妈了。”
Y城的夏天来得特别早,也许是跟这个躁动的城市有关吧。窗外刚刚传来隐隐约约的哇声,女人身上露出的地方便越来越多。下班后没事我便躲在空调房里看电视、听歌。那电视机一晚开到天亮,永远锁定Y城音乐频道。末末不在,她永远在夜最深的地方绽放她的美丽。
天亮时,末末回来了,她猫一样遛到洗手间洗刷自己。因为怕吵醒我,她自己叫服务员开的门。我佯装睡着没理她,没想到与她一同进来的还有一个个子高大的男人,他们简单地洗嗽后就上床了。
一阵悉悉祟祟的衣物声,还有被压抑的笑声,在这十二平米的房间荡漾开来,虽然隔着电视机噪杂的音乐,仍然听得真真切切。很快,那边床吱扭吱扭适时地响起来,伴着末末急促的娇喘,那暧昧的气息在两具优美生动的躯体上游走,他们沉浸在爱的峰浪上,他们在欢快地舞蹈。这一切就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肆无忌掸地开演。
我浑身躁热难忍,这一刻,末末离我很远,她被那个雄壮的男人深深地掩藏了起来,只有他才能窥视她身体的所有秘密和玄机。我有些恨末末。
以后,那男人便经常出入我们的房间,当然是末末在的时候。那男人叫阿强,一个满腹经纶的男人,还有张巧舌如簧的小嘴,那小嘴常常出其不意地蹦出又稠又粘的爱的琼浆,令人欢喜。末末爱极了那张小嘴,她总是摸着阿强的嘴,像是哄一个三岁的孩童:“强强,你真是好好可爱呵!”
末末爱得死去活来,削瘦的小脸上渐渐有了红晕。末末爱得又痴又没心眼儿,她总隔三差五地问我借钱,我问她老借钱干什么用,她不回答。要知道她也是每天有进项的,虽然她的歌唱得不怎么样,但很会来事,也讨得不少客人的喜欢,第晚下来,也能捞到可观的小费。
后来我才渐渐看出了门道:阿强变样儿了,打起了金利莱领带,穿起了彬彬衬衫,操起了摩托罗拉手机,鹗鱼真皮带把他微微凸出腹部圈得十分得体,他整个儿就是一资本家阔少。
末末的爱情故事来得轰轰烈烈,去得也轰轰烈烈。
一天晚饭后,天色尚早,末末拉我出去买点药,我们坐了十几分钟的出租车,来到一个偏僻的药店门口,她转过头对我说:“你就在门口等我吧。”
我没多想,以为她只不过是买点妇科类药。
回到房间,已是八点来钟,她催着我去上班,并要我代她请假,看她一脸的憔悴,我想,也许病得不轻,就嘱咐她好好休息。下到三楼,一种不详的预感突然袭来,我总觉得末末今天怪怪的,来有及细想,赶忙折回楼上,房间门却怎么也敲不开,我急忙到服务台打电话找保安。
最后,门被撞开了,末末口吐白沫,已服下了大半瓶安定。
出院后,末末没有流泪。但我知道她是伤心欲绝的,不然像她这么乐观的女孩是不会又一次给生命开玩笑的。她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给我讲她心爱的阿强是如何疼她、爱她。她让我想起精神崩溃后的祥林嫂。但是她的阿强再也不会回来了,他又在追逐我们一个正走红的同事芳芳——一个更丰满、更美丽的女孩。
末末还不死心,她硬拉我去阿强的单位找他,不在。最后,阿强听说末末为他自杀,也还算讲良心,主动买了袋洋水果来看望。但从那以后,他便彻底在末末的世界里消失了。
张爱玲说:女人往前面跑,遇到的总是不爱的男人。是啊,爱的男人总是太少,好不容易找着一个,结果还是遛掉了。末末很快又重振旗鼓,她永远是个为爱活着的女孩,爱使她变得美丽,爱让她看到希望。
2000年春节,我没有回家过年,虽然家人都盼望着。母亲为我独在异隅的单身生活忧心忡忡,她在赶忙为我物色未来的夫君,可我不喜欢这一切,我不喜欢在大人们安排的模式下草草设定另一半人生,我有自己幻想的天空,我想过自己的生活。末末也没有回家,虽然她早已答应春节带我到哈尔滨看冰雕。她正为她的爱情忙碌着,早已忘却了曾许下的小小诺言。
我在外面一家计算机学校报了名,厌倦了这迷浪的红尘,我开始思考人生的一些终极问题,一些鼓舞着我的或梦或幻的东西。我总觉得我的生活该是另一种模样。
末末又有了新男友子强,那男孩很瘦,架幅深度近视镜,很书生的样子。我因为白天忙着上课已没有心情关心末末是否过得开心,爱情进展如何。末末总在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里招待她的男友。回来的时候,就见她衣衫不整,一头乱发,双手吊着子强的脖子。
一天夜里,我睡下了,末末钻进我的被窝,紧紧地搂住我,低声地啜泣,她的身体像熟透的苹果一样芬芳诱人,弄得我十分别扭。末末还是这么美丽。
“你怎么啦,末末-”
“我只是没那种感觉,爱的感觉……”
末末委屈的像个孩子,整晚她就念叨着两个人的名字——高富林(哈尔滨的恋人),阿强——一个是被她抛弃的男人,一个是抛弃她的男人,这两个男人都给她身体上和心灵上留下了深深的烙痕。
我成了她忠实的耳朵,我的屏声静气,我的守口如瓶,我的善解人意,永远是她最感激的地方,她说:
“希希你真好,我要是男人我一定会爱上你的!”
末末开始三天两头地变换着男友,也开始带一些来历不明的男人介绍给我,当然这些男人都是她男友的同事或朋友。那些男人通常会甜言蜜语地夸我美丽漂亮,然后毫不客气地躺在我的床上,手指隔着衣服在我的身体上准确地游移,我很气愤。我想我在这里扮演的角色连妓女都不如。我向末末提出了我的想法,自此,末末便不再带陌生男人来访了。
我离开了这家歌厅,去了一家私营广告公司搞设计,月工资六百元。不久,末末也离开了,她又爱上一个叫张建国的男人,那男人带她去深圳打天下了。我们都离开了那渲泻我们青春的舞台,我们匆匆地相遇,又匆匆地离别。
末末随着她生动的爱情一起远去了,此时此刻,我只有在心里默默地祝福她:美丽的末末,放心去飞,一路多保重。
这个小男人,啊,在昏昏的灯光下他肤色青白,眼神迷离,他的动作还不纯熟,他的喘息里没有丝毫技术的成分,他偶尔露齿一笑,牙真白,灿烂得要把夜晚都融化掉。这个夜晚,我几乎要像诗人海子一样呐喊出:今夜,我不关心人类,只想你。过了三十岁的男子是腐烂的,只有二十几岁的男子清新欲滴。
这个小男人,啊,在昏昏的灯光下他肤色青白,眼神迷离,他的动作还不纯熟,他的喘息里没有丝毫技术的成分,他偶尔露齿一笑,牙真白,灿烂得要把夜晚都融化掉。这个夜晚,我几乎要像诗人海子一样呐喊出:今夜,我不关心人类,只想你。过了三十岁的男子是腐烂的,只有二十几岁的男子清新欲滴。
这个小男人,啊,在昏昏的灯光下他肤色青白,眼神迷离,他的动作还不纯熟,他的喘息里没有丝毫技术的成分,他偶尔露齿一笑,牙真白,灿烂得要把夜晚都融化掉。这个夜晚,我几乎要像诗人海子一样呐喊出:今夜,我不关心人类,只想你。过了三十岁的男子是腐烂的,只有二十几岁的男子清新欲滴。
晚上我在一家叫“枪”的下等酒吧喝酒。这里的墙壁终年脏兮兮的,醉醺醺的游客与浓妆艳抹讨生活的女孩子搂抱在一起。空气里充斥着体味与劣等香水混合的气息。我和这个环境如此不搭调,我的白领气息(尽管我讨厌这说法),我的黄种人身份,我脸上异乡人的好奇让我在黑人白人中显得如此突兀。
这个小男人,啊,在昏昏的灯光下他肤色青白,眼神迷离,他的动作还不纯熟,他的喘息里没有丝毫技术的成分,他偶尔露齿一笑,牙真白,灿烂得要把夜晚都融化掉。这个夜晚,我几乎要像诗人海子一样呐喊出:今夜,我不关心人类,只想你。过了三十岁的男子是腐烂的,只有二十几岁的男子清新欲滴。
我拿起一支烟,想要掩饰自己的不安,在吐出第一口烟雾的时候,我看到了——他。他怯生生背着吉他站在吧台前,衬衫领口处可见到青筋。他头发柔美,肤色苍白,嘴唇红润,身体的曲线却是硬朗的。
他是这里的驻唱歌手,他开始唱了,他的声音笨拙却又温柔,散发着松软的稻草垛与妈妈厨房的味道。他也注意到了我,嘴角浅浅的笑意是冲我来的。他唱完歌,犹豫再三,终于坐到了我的面前。我打量他,年龄不会超过22岁。他真是柔美得如变成了水仙的希腊美少年纳喀索斯。
这个小男人,啊,在昏昏的灯光下他肤色青白,眼神迷离,他的动作还不纯熟,他的喘息里没有丝毫技术的成分,他偶尔露齿一笑,牙真白,灿烂得要把夜晚都融化掉。这个夜晚,我几乎要像诗人海子一样呐喊出:今夜,我不关心人类,只想你。过了三十岁的男子是腐烂的,只有二十几岁的男子清新欲滴。
几杯酒下肚后,他的慌乱减少了,笨拙却增加了。在他打碎了第三个酒杯的时候,我终于抑制不住母性泛滥,这小孩,可怜的小孩,可爱的小孩,俊美的小孩…而他呢-在他眼里,我这样的东方女人是神秘的,我的消瘦、忧愁、黄皮肤共同造成了他错误的幻想。我在他眼睛里读到了渴望与迷恋。于是,我任由他年轻的手握住我的手指,任由他刚嚼过口香糖的嘴贴在我的嘴上,任由他像山羊一样瘦而机敏的身躯把我抵在墙角暗处……
这个小男人,啊,在昏昏的灯光下他肤色青白,眼神迷离,他的动作还不纯熟,他的喘息里没有丝毫技术的成分,他偶尔露齿一笑,牙真白,灿烂得要把夜晚都融化掉。这个夜晚,我几乎要像诗人海子一样呐喊出:今夜,我不关心人类,只想你。过了三十岁的男子是腐烂的,只有二十几岁的男子清新欲滴。
晚上,我们去了一家汽车旅馆。是的,汽车旅馆比昂贵酒店更符合他的身份,他不过是底层人家里一个渴望成为音乐人的惨绿少年。这里充斥着过路司机与下等妓女混杂起来的大胆情欲。在N杯烈性酒之后,我性格中的另一面被“砰”一声激发了。我不是跨国公司的管理人员,不是名校的MBA,只是一个寂寞到要枯竭的女人。我不再信任男人说的“你是手掌我是掌心”这样的甜言蜜语,却更愿意被单纯的男人的美色打动——在那时刻我理解了王菲多年前之于谢霆锋的选择,找不到好的,就找一个帅的。
这个小男人,啊,在昏昏的灯光下他肤色青白,眼神迷离,他的动作还不纯熟,他的喘息里没有丝毫技术的成分,他偶尔露齿一笑,牙真白,灿烂得要把夜晚都融化掉。这个夜晚,我几乎要像诗人海子一样呐喊出:今夜,我不关心人类,只想你。过了三十岁的男子是腐烂的,只有二十几岁的男子清新欲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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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友好地道别了。大概在清晨的阳光里,他看清楚了我眼角的皱纹,和脸上因岁月而密集起来的沧桑。应他的要求,我写给他在北京的联络电话。这有用吗-他会在我走后把记录号码的纸撕成碎片,而后去和他年轻健壮得如小马驹的女友约会。我有点伤感地想……
这个小男人,啊,在昏昏的灯光下他肤色青白,眼神迷离,他的动作还不纯熟,他的喘息里没有丝毫技术的成分,他偶尔露齿一笑,牙真白,灿烂得要把夜晚都融化掉。这个夜晚,我几乎要像诗人海子一样呐喊出:今夜,我不关心人类,只想你。过了三十岁的男子是腐烂的,只有二十几岁的男子清新欲滴。
一个月后。我突然接到了一个陌生来电:我是西蒙,还记得吗-“枪”酒吧……我在北京……只为了找你。他来了。带着比我年轻十二三岁的身体,带着对神秘东方女子的渴望,带着那俊美柔弱得让人心碎的脸庞,来到我的身边了。于是,他开始在北京的酒吧唱他那温柔的乡谣,守着35岁的我。终有一天他会离开我,但那又怎样呢-如今才是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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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两个月前,我还认为自己是一个只爱英雄不爱美男的女人,甚至在看昆曲《牡丹亭》的时候,把那个拿腔拿调的奶油小生柳梦梅骂得什么也不是。“我爱的男人一定是要让我有崇敬之情的,他应该成熟、刚毅、喜怒不形于色甚至可以有点大男子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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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一直遵守的寻夫标准,其间一些小白脸、小屁孩我都视若不见,直到我遇见基本符合标准的老公,才咬牙嫁了。
但是婚后不久,我的审美观却有了变化,眼见着一个个漂亮男生,忽然觉得也蛮养眼的。先是跟着老公看世界杯,他看球,我看人。某日偶然发现了一个美男评选的节目,既然人气最高的超女,都走中性路线,不如来欣赏真正的美男呢-虽然里面不乏想扇他大嘴巴的娘娘腔,但是也有不少硬朗英俊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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