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无牌电动车朝着厦禾路双涵路口驶来,梧村交警中队协警示意骑手停车接受检查,但骑手陈某拒绝配合查处,并欲拆走电动车的电瓶。执勤人员表示不允许拆卸后,陈某却强行拆卸,并用脚踢协警小赵,挥拳打向文职警察小林。随后,陈某被民警制服并带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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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骂执法人员、撕扯警服、殴打民警、撞摔执法装备……昨日,记者从思明交警获悉,今年1月和2月,思明交警共处置阻碍执法案件2起及妨害公务案件6起,8名涉嫌违法行为人被行政拘留及刑事拘留处罚。
1月19日下午,碧山交警中队协警小陈在同文路配合民警进行违停整治时,一名骑电动摩托车的男子出现,并要求小陈删除其所拍的违停车辆照片,小陈没答应,该男子辱骂小陈,并朝其吐口水。当小陈准备离开时,该男子抓住小陈衣服,欲抢其手机,小陈遂将其推开,该男子直接一脚踹向小陈,并朝其挥了一拳,致使小陈嘴角和身上多处受伤,反光背心和衣服也被扯破。
无独有偶,2月8日11时,一辆无牌电动车朝着厦禾路双涵路口驶来,梧村交警中队协警示意骑手停车接受检查,但骑手陈某拒绝配合查处,并欲拆走电动车的电瓶。执勤人员表示不允许拆卸后,陈某却强行拆卸,并用脚踢协警小赵,挥拳打向文职警察小林。随后,陈某被民警制服并带离现场。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别对阻碍执法及妨害公务的行为及量刑进行规定,公安机关坚守执法底线,对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威胁辱骂民警等行为从高度容忍到零容忍,如果有人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将被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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