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
林志玲
2008年年初,林志玲首次登上台湾艺人补税榜,补税额高达千万新台币。林志玲的妈妈坚称女儿不会漏税,就算有也是“不小心没有开哪个所得的证明”而已。而林志玲也一直不出面澄清事件,在事发期间去逛街买衣服时被媒体问及漏税一事时,林志玲佯装没听见,以此方式拒绝“认罪”。林志玲因涉嫌报税不实,遭国税局要求补税及罚款共近千万元台币。虽然法官没有传讯林志玲,但她23日中午亲自到台北法院出庭,名模意外到场自然惹起轰动,当天有近40名法院职员挤满法庭区,争相目睹名模风采,直呼“好漂亮”、“好瘦,但超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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