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冒充业主的男子叫段某(化名),51岁,房屋装修工,最近在回兴一小区给业主装修新房。5月2日9时,段某在给业主做装修时,看见另一业主的大门外靠墙处放了一套玻璃门窗,并发现该业主不在家,于是便叫来一个收废品的小贩,告知其玻璃门窗是自己的,现在不要了,想当废品卖掉,对方信以为真,并以20元的低价收买了那套玻璃门窗。
5月2日9时许,一男子趁渝北区回兴某小区的业主不在家,冒充业主,叫来收废品的小贩,变卖掉业主的玻璃门窗,后渝北区公安分局回兴派出所民警通过视频监控和走访调查,找到了冒充业主的男子,冒充业主的男子当面给业主赔礼道歉,并赔偿业主玻璃门窗的费用。
经查,冒充业主的男子叫段某(化名),51岁,房屋装修工,最近在回兴一小区给业主装修新房。5月2日9时,段某在给业主做装修时,看见另一业主的大门外靠墙处放了一套玻璃门窗,并发现该业主不在家,于是便叫来一个收废品的小贩,告知其玻璃门窗是自己的,现在不要了,想当废品卖掉,对方信以为真,并以20元的低价收买了那套玻璃门窗。
5月2日10时左右,玻璃门窗被卖掉的那家业主知道自己放在大门外的一套玻璃门窗被人悄悄搬走了,非常生气,随后报了警。
回兴派出所民警接到电话后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立即展开调查,后通过调取视频监控得知:从该处搬走玻璃门窗的人叫张某(化名),张某是一名收废品的男子,经常在小区楼下收购废弃品,后经过民警走访调查找到了张某,张某称不是自己悄悄搬走业主大门外的玻璃门窗,是一位装修男子自称是该户业主把玻璃门窗卖给自己的,后民警调查走访找到了冒充业主的男子段某,段某见到民警、业主和收购玻璃门窗的张某后,知道自己冒充业主变卖玻璃门窗的事证据确凿,段某便承认了冒充业主变卖玻璃门窗的事实,称自己当时经过该户时,看见大门外有一套玻璃门窗,业主又不在家,以为那套玻璃门窗是业主不要的,临时起了贼心,想捡包烟钱,便自称是业主,以20元的低价将那套玻璃门窗卖给了收废品的男子。
回兴派出所民警当面对段某的错误行为进行了警告和法制宣传,段某也主动承认了错误:自己不该贪图小便宜,为了一包20元的烟钱卖了别人的东西,把自己的脸面都丢尽了,希望业主能原谅自己,下不为例。后段某主动给业主进行了赔礼道歉,并把之前卖掉玻璃门窗20元拿出来,并多拿了10元,共30元给业主,业主看到段某不是故意要变卖自己的玻璃门窗,而且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诚恳道歉,便原谅了段某,只收了段某卖掉玻璃门窗费20元,不追究段某的责任。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不能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