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一夫妻利用迷信心理诈骗 老人10万元打水漂

栏目:社会万象 编辑:shixisheng1 时间:2017-06-21 09:28:46

同年3月16日至5月10日,李某、张某利用李大娘的迷信心理,以帮李大娘及儿子等家人通过念经、画符等方式消灾为由,先后11次骗取李大娘现金,开始时是2000多元、1000多元,最后达18000元、68000多元,总计骗取人民币103755元,并将所骗取的钱财均用于挥霍。

在农村,许多人有封建迷信心理作祟,认为“神明”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平江县有一对夫妻,利用村民的迷信心理,诈骗农村老人,骗取钱财十万余元。6月15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某、张某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和4年,均并处罚金。

2016年3月,李某、张某夫妻与李大娘相识。张某告诉李大娘,“神明”朱大仙经常附身于其丈夫李某,李大娘听后即信以为真,并告诉他们自己非常信神,家庭上也有些不和睦,需要神明保佑。

同年3月16日至5月10日,李某、张某利用李大娘的迷信心理,以帮李大娘及儿子等家人通过念经、画符等方式消灾为由,先后11次骗取李大娘现金,开始时是2000多元、1000多元,最后达18000元、68000多元,总计骗取人民币103755元,并将所骗取的钱财均用于挥霍。

在实施迷信诈骗活动的过程中,李某主持迷信活动和收取现金,张某从事念经、点香、烧纸并对骗取的现金予以保管和开支。

法院说法:李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利用迷信活动多次骗取老年人的钱财共计人民币103755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本案属共同犯罪,李某、张某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属主犯,但张某在共同犯罪中起的作用相对较轻。李某、张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对两人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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