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此案的副所长韩光耀带领民警来到4S店内。由于时过境迁,无法提供准确的修车时间,这给查找工作带来了难度。在4S店员工的帮助下,民警筛选出2013年10月至12月的所有修车记录,从中发现一张费用为42000余元的修车单据。车型为红色启晨牌轿车,车主登记为薛某,并获取了车驾号、车牌号等相关信息。
这是一条普通的乡间公路,四年前在这段曾经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窜入路沟而撞得面目全非。如今这片生长着绿草的土地上已丝毫看不出车祸的痕迹,但因这起单方事故引发的案件却在四年后浮出了水面。
自开展三打击一整治以来,获取一条案件线索,冀某酒后驾车在送郭某回家的途中出了事故。因为冀某没有驾驶证,为了从保险公司领到赔偿,他就找人顶包,骗取保险赔偿款4万余元。
针对这条收集上来的案件线索,民警通过分析讨论,认为要想查证这是否是一起骗保案件,必须收集相关的证据,弄清楚事件发生的真相。
对于这起案件的侦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查起,一是去4S店,查找修车记录、一是去保险公司,查找当时的赔付信息。
主办此案的副所长韩光耀带领民警来到4S店内。由于时过境迁,无法提供准确的修车时间,这给查找工作带来了难度。在4S店员工的帮助下,民警筛选出2013年10月至12月的所有修车记录,从中发现一张费用为42000余元的修车单据。车型为红色启晨牌轿车,车主登记为薛某,并获取了车驾号、车牌号等相关信息。
薛某是谁?民警经过调查走访,确认薛某系冀某的前妻。据知情人介绍,两个在维修这辆车的过程中经常发生争吵。
从保险公司提取的车辆损毁的照片来看,车辆损毁非常严重。当时这起事故的报警人为车主薛某,也就是冀某的前妻。
当时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上显示:驾驶员系崔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从调查的结果来看,这起事故虽然是真实存在的,但当时的驾驶员到底是谁呢?是冀某,还是崔某?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先找到当时的乘车人郭某。
通过询问郭某,郭某说那天的驾驶员就是冀某。据郭某回忆,2013年11月24日,郭某带着妻子儿子去县城赴喜宴。饭后,事主安排冀某开车送他们一家三口回家,当时车上还有冀某的妻子薛某。由于中午喝了酒,当日下午3时左右,冀某驾驶轿车行至一乡村公路上时,车偏离了公路,一头扎进路旁的土沟内。车被撞得面目全非,郭某及儿子都受了伤,他连惊带吓,带着妻儿赶紧离开了现场去医院诊治。冀某也随即也逃了,现场只留下薛某一人。
案情已经十分明朗,交通事故发生时的驾驶员是冀某,并非是崔某。崔某明显是李代桃僵。
6月21日,民警经过认真排查,获知崔某在东环路附近出现,崔某很快被抓获归案。
据崔某交待:11月25日上午,冀某找到崔某。冀某说头天下午他开车出了单方事故,因为他没有驾驶证,又是酒后驾车,按照规定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就想让有驾驶证的崔某顶包。出于朋友义气,崔某就按照冀某的安排,带上驾驶证代替冀某说明情况。因为系单方事故,崔某被判定负事故全责。
冀某也交待了让崔某顶包骗取保险赔偿的犯罪事实。
四年的光阴一晃而逝,薛某的红色启晨轿车虽然已经易主,但是这起骗保案件终于真相大白。目前,犯罪嫌疑人冀某、崔某二人已被刑事拘留。因为朋友义气,崔某更是后悔不已。
机关算尽太聪明,但法律不会饶恕那些投机取巧骗取保险赔偿的嫌疑人。法律不是儿戏,奉劝人们还是遵守法规,杜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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