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李某以做生意需周转资金为由,向王某借款6万元,约定期限为两个月。到期后,王某多次上门催要,但李某以经营不善,无钱归还为由,迟迟不予归还。2016年,王某将李某告上法庭,焦作市温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民间借贷纠纷作出判决,判令被告李某在十日内偿还原告王某6万元。
舍得花大价钱买名犬和狗粮,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每次面对执行人员都“哭穷”,谁知他的宝贝犬却将他“出卖”。7月3日,养狗的“老赖”李某因涉嫌拒执罪被温县法院移送逮捕。
2014年6月,李某以做生意需周转资金为由,向王某借款6万元,约定期限为两个月。到期后,王某多次上门催要,但李某以经营不善,无钱归还为由,迟迟不予归还。2016年,王某将李某告上法庭,焦作市温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民间借贷纠纷作出判决,判令被告李某在十日内偿还原告王某6万元。
然而,在还了2万元后,李某开始转移和隐匿财产,并称自己既得侍奉老母,又得供自己孩子上学,生活很艰难。后温县法院执行人员多次通知其都不接电话,几次前往其家中也都大门紧闭,不见应声。
在今年的“夏季雷霆”执行活动中,该院干警发现其家中犬吠不断,于是破门而入,在卧室将李某抓获,并发现李某家中饲养了藏獒、拉布拉多、德牧等多种名贵犬种,每月仅狗粮一项花销就近万元。
李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执罪,面对他的将是判刑坐牢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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