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去世的歌手姚贝娜,被评为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广东省候选人。简介中,姚贝娜热衷公益的一面得到描述: 2006年起多次参加中央电视台公益品牌栏目录制,她曾经跟随欢乐中国行、心连心等栏目赴全国各地演出。她担任粉红丝带乳腺健康粉皮书宣传大使、北京大学肿瘤医院的抗癌宣传健康公益大使、爱的小桔灯·儿童关爱行动,爱心大使。不幸病逝后,她的眼角膜捐献给了多位受捐者。
明星身份让姚贝娜候选的消息再次引发关注,引起争议。争议有两个:
一个是,已经逝去的人还可以成为道德模范的候选人吗?为何有那么多健在的道德模范不去表彰?
另一个是,娱乐明星是否可以成为道德模范候选人?娱乐明星热衷慈善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包装和营销的策略,明星在利用其身份推动慈善的同时,也已经获得了公众赞许和市场回报,怎么可以再把道德模范的称号赋予他们呢?
沙河小子认为不管一个人是不是明星,只要她以身作则做出了好事,那她便有资格竞选道德模范。很显然已经逝去的姚贝娜也不例外。
相反我认为将明星列为道德模范好处多多,因为道德模范的评选目的不就是让他们身上的正能量感染到更多人吗?明星因为其身份的特殊性,有着极大的影响力,如此便能更大程度的促进正能量的传播。
何况就姚贝娜而言,她在生前确实做过很多有益于公益的事情,这些事情有太多的影像资料作为凭证。而且和其他明星们不一样的是在姚贝娜身上有着太多的励志元素,因为从她在《好声音》舞台走红的那一刻起,外界便知道这是一个曾遭受过病痛恶魔折磨的女生,她能以自己的力量加入到公益事业中来,其精神便足以鼓舞到更多的人而在她去世之后,她的这种精神会更加被外界关注。相信这一力量的鼓舞是巨大的。 再有在姚贝娜去世之后她将自己的眼角膜捐献给了多位受捐者。她用自己的方式将自己最后一点热量传播给了别人。她的这一举动很多人都做不到吧。
所以姚贝娜当道德模范有何不可?千万不要因为她是明星而剥夺她成为道德模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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