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今年2月,林志颖已就此事在微博坦承疏忽,愿接受赔偿并公开道歉,他不卑不亢,勇于承担行为,获得网友一致好评,被赞态度好,是个有担当的男人、态度这么好,是真的希望尊重知识产权。
4年前,林志颖分享了一张自己的PS照片被起诉
林志颖绝对是娱乐圈的不老男神,20年的他阳光帅气,20年后的他英俊沉稳,虽然常年不在内地工作,但在内地的人气却很足,看微博便知,坐拥六千万粉丝,这数据,不愧为国民男神,亚洲小旋风。
早在2013年,林志颖的微博便突破了两千万大关,为了安利粉丝,他给了一个大大的福利,便是以下那张p图,可惜了,本来是一件令人很开心很愉快的事,就因为那张图,林志颖被告了。
「不老男神」林志颖4年前转发网友PS照,引起原作摄影师朱庆福不满,以侵权为由提告,判决认定他侵权,须赔偿34.5万人民币(约162万元台币),林志颖昨也公开致歉。
关于这件事,相信大多数网友都不陌生,长话短说:2013年8月25日,林志颖为庆祝微博粉丝达到2100万发布一条图文微博,微博配图系篡改知名摄影师朱庆福作品《中华男儿》,并将涉案作品中左起第三名战士的头像换成其自己的头像并进行裁剪,同时配上误导性文字。
林志颖PS照原图
林志颖昨针对侵犯朱庆福摄影作品《中华男儿》著作权一事公开表达歉意,也对此事造成作者伤害,致上最深的歉意。林志颖更将此发文放在个人网页的首页,以表明作为公众人物负起社会责任,借以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决心。
据报道,其实早在今年2月,林志颖已就此事在微博坦承疏忽,愿接受赔偿并公开道歉,他不卑不亢,勇于承担行为,获得网友一致好评,被赞态度好,是个有担当的男人、态度这么好,是真的希望尊重知识产权。
林志颖原文:
致歉声明
本人遵照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8民初1334号民事判决书(未上诉、已生效)声明如下:本人就2013年8月25日在本微博公开发布的配图侵犯朱庆福先生摄影作品《中华男儿》著作权一事公开致歉,针对此事件给朱庆福先生造成的伤害,深表歉意!本人亦将遵照法院判决积极履行置顶72小时致歉及相关赔付责任。身为一名演艺人员,更需谨言慎行,并负起一定的社会责任,诚望大家以此为戒,共同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林志颖 2017年10月18日
这件事情,可以给林志颖贴好几个标签:盗图、P图、装B……同时,他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9月初,法院判定林志颖构成侵权,需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4.5万元。
其实,为了此事,林志颖在2月初就已经道歉过,如今再道歉,也是履行法定责任。根据林志颖所说,法院判决已经生效,也就是说,他还要赔偿对方34.5万元,这个代价不可谓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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