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人气韩团「EXO」中国籍成员黄子韬(Tao)2015年4月突然自行提出退团,回到国内发展演艺事业,他同年因代言某品牌食品,而被原韩国经纪公司「SM娱乐」控告他与该品牌侵害专属经纪权等合法权益。上海法院昨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黄子韬方未构成侵权。
黄子韬退团回国发展,目前事业蒸蒸日上,就是跟老东家的官司打个没完没了。最早是韩庚退团回国发展,第一个站出来对抗老东家的不平等条约,之后吴亦凡、鹿晗也都陆续回国发展,跟老公家也是对簿公堂,但是吴亦凡和鹿晗都跟SM和解,只剩下黄子韬一个人。
近日黄子韬与韩国SM经济公司解约诉讼结果出来了,很可惜是败诉,继吴亦凡、鹿晗相继解约后,黄子韬是第三个选择解约回国的艺人,但是却是唯一一个没有解约成功的,说实话真的是非常倒霉的啊!对此,有媒体向黄子韬工作室求证,对方回应称此次判决不公平,因此不认可且绝不接受。如今,上海二审胜诉。
有网友表示:我们会一直支持黄子韬继续维权,直到回来为止,不过也心疼黄子韬啊!吴亦凡和鹿晗都是一帆风顺,为什么wuli滔滔的运气这么差呢?
前人气韩团「EXO」中国籍成员黄子韬(Tao)2015年4月突然自行提出退团,回到国内发展演艺事业,他同年因代言某品牌食品,而被原韩国经纪公司「SM娱乐」控告他与该品牌侵害专属经纪权等合法权益。上海法院昨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黄子韬方未构成侵权。
该案件,一审时法院认定「SM娱乐」主张的「专属经纪权」不属于中国所列明保护的民事权益,黄子韬和食品企业未构成侵权,驳回其诉讼请求;韩国「SM娱乐」不满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仍维持原判。对于判决结果,黄子韬律师表示:「结果在我们预料之中,我们始终相信法院的公平公正审理,会保护艺人及与艺人有代言合作关系的市场主体的各项合法权利。」
不过,反观黄子韬和「SM娱乐」之间的在南韩的合约纠纷官司,日前首尔高等法院二审结果出炉,黄子韬仍被判败诉,可见两国判决标准有明显落差。
上海法院二审判决书
虽然结果是这样,不过也希望黄子韬越发展越好,挺帅的一个男孩,要是演技能够再上一筹,敬业的态度更端正,或许会有更多人喜欢他吧,希望不要一直做贬义词版本的小鲜肉,也期待他能给我们带来更多惊喜和精彩!
网友纷纷表示:“感谢法院的公正判决,恭喜黄子韬胜诉,还有黄子韬在中国一直都是胜诉的”、“支持黄子韬,正义永远不会缺席。”、“画重点,黄子韬二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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