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3日19时许,耿某来到南昌市西湖区广场南路恒茂国际华城某房间,与被害人唐静(化名)进行违法卖淫嫖娼活动,并当场先行支付嫖资400元。约30分钟后,耿某嫖娼结束准备离开时,按倒卖淫女抢回嫖资获刑三年!
2015年6月13日19时许,耿某来到南昌市西湖区广场南路恒茂国际华城某房间,与被害人唐静(化名)进行违法卖淫嫖娼活动,并当场先行支付嫖资400元。约30分钟后,耿某嫖娼结束准备离开时,按倒卖淫女抢回嫖资获刑三年!
南昌某高校一名在校大学生花钱嫖娼后,又使用暴力从受害人处抢回嫖资。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近日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耿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5年6月13日19时许,耿某来到南昌市西湖区广场南路恒茂国际华城某房间,与被害人唐静(化名)进行违法卖淫嫖娼活动,并当场先行支付嫖资400元。约30分钟后,耿某嫖娼结束准备离开时,想抢回支付给被害人的嫖资400元,于是突然从背后抱住唐静,并用手臂扼紧其脖子,将其压制在床上。唐静进行反抗,欲用床头柜上的烟灰缸砸耿某,耿某见状拿起烟灰缸往唐静后脑部砸了二、三下。
随后,唐静不停地反抗,与耿某拉拽,并挪到房门口,趁机将房门打开。耿某害怕被人发现,便将桌上的现金400元抓起揣进口袋,同时从唐静手中强行夺取“VIVO”S7型手机一部后逃离现场。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不能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