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近日各路强盗何去何从(6)

栏目:社会万象 关键词:抢劫 编辑:baoling 时间:2016-04-08 21:21:52

与盗窃罪不同就是抢劫罪,大家可能都知道抢劫罪是一项严重的刑事犯罪,一旦被判抢劫罪最少三年以上的处刑,并且根据犯罪情景手法,增加处刑量,小编今天也不说别的,盘点一下抢劫犯罪的案件。一只猩猩竟然走上不归路。

抢劫杀人放火

4月1日,玉门市委、市政府举行表彰大会,表彰奖励成功侦破“3·25”故意杀人放火案的玉门市公安局和在侦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杨建斌等20名民警。今年3月25日,玉门市黄花农场一家百货商店的一对父子惨遭他人杀害并焚尸,酒泉、玉门两级公安机关迅速组成专案组展开侦查,历时24小时成功破案,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

3月25日,暂住玉门市黄花农场百货部二楼的高某父子被他人用锐器伤害致死并放火焚尸,嫌疑人杀人手段凶残,且纵火毁尸灭迹,案件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案发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指示,酒泉市、玉门市两级公安机关组成专案组,充分利用刑侦科技手段合成作战。经过缜密侦查,专案组迅速掌握案件关键线索,确定犯罪嫌疑人活动轨迹,并于3月26日将2名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

据记者了解,被害人高某50岁,其子23岁,案发时在玉门市黄花农场经营百货商店。犯罪嫌疑人何某27岁,系天水市秦安县人;犯罪嫌疑人王某34岁,系永昌县人,此二人均为刑满释放人员。3月23日,何某与王某在永昌县盗窃一辆厢式货车后,欲驾车前往敦煌市销赃,途经玉门市黄花农场高某父子经营的百货商店时,因手头紧而实施抢劫。高某父子反抗,惨遭嫌疑人杀害并被焚尸。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被玉门市公安局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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