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的爱慕没什么不可,但是一旦发展到变态的地步,就会产生很严重的后果了,至少被爱慕的那个极有可能被伤害。辽宁一名小伙在高中时因爱慕一名女生,但对方一直拒绝其求爱,后来上大学后为了得到对方,小伙来到女孩所在的城市将其骗至出租屋后欲实施强奸,然而因女子身体原因未能如愿,但偏激的他便选择纵火同归于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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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的爱慕没什么不可,但是一旦发展到变态的地步,就会产生很严重的后果了,至少被爱慕的那个极有可能被伤害。辽宁一名小伙在高中时因爱慕一名女生,但对方一直拒绝其求爱,后来上大学后为了得到对方,小伙来到女孩所在的城市将其骗至出租屋后欲实施强奸,然而因女子身体原因未能如愿,但偏激的他便选择纵火同归于尽,最终致使两人被烧成重伤,而男子朱某因涉嫌强奸以及纵火罪综合获刑十一年。强暴未果同归于尽,女人遇到这样的男人还真是有够倒霉的。
嫌疑人朱某二十三岁,在高中时他就疯狂喜欢女同学林某,然而以学业为重的林某多次拒绝了朱某并经常躲避对方,后来双方均考上不同的大学,然而朱某依然没有放弃追林某,可依然被对方拒绝,一怒之下思想偏激的朱某便决定直接将其强奸。
就这样,事发当天来到大连后他将林某骗至出租屋,当林某刚进小区就被朱某给挟持,进去房间后朱某以暴力相要挟实施强奸,可是因自身原因没有成功,而之前他持刀抵着林某的画面被发现,有居民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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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未遂又听到警车响起的声音朱某毅然将事先备好的酒精点燃,瞬间房子内熊熊大火,后来被救出时林某全身烧伤严重,朱某情况更惨,并拒绝鉴定。
事后嫌疑人朱某家属被判赔偿受害人林某相关损失费共计四十四万余元,而朱某因涉嫌强奸罪与纵火罪一并罚处,最终经审理法院判其十一年有期徒刑。
真正爱一个人,并不是为了想要占有她,而是想要对方幸福快乐地生活着。男子示爱不成却要做流氓之事,最后甚至还要纵火企图杀死她,试问如果林某一早就接受了他,估计往后的日子也不会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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