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带10岁表妹见网友遭强奸 惨遭疯狂奸淫破处

栏目:社会万象 关键词:强奸 编辑:jiawei 时间:2016-06-24 10:36:08

网络上有很多骗子,被骗的人很多。近日就有一名女子被骗了,这名女子女子带10岁表妹见网友遭强奸。因为女子轻信网友,就带着10岁表妹相约见面,没想到对方竟然是一名色狼,将其表妹脱光光疯狂奸淫,事后还抢劫钱财,实在令人惊呆!

图文无关

网络上有很多骗子,被骗的人很多。近日就有一名女子被骗了,这名女子女子带10岁表妹见网友遭强奸。因为女子轻信网友,就带着10岁表妹相约见面,没想到对方竟然是一名色狼,将其表妹脱光光疯狂奸淫,事后还抢劫钱财,实在令人惊呆!

色狼实在太禽兽了,竟然疯狂奸淫10岁的女孩。这都是因为女子轻信网友才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如果不是的话,那女孩就不会遭到色狼强奸。这件事也告诫大家,千万不要相信网络的东西,如果发生了什么事,那就后悔莫及了。

女子轻信通过软件认识的陌生男子,带10岁表妹与对方相约在南日岛三墩村海边的沙滩见面,结果遭强奸。今日,东南网获悉,秀屿区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男子林某印犯强奸、抢劫罪,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为十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图文无关

2015年8月,林某印通过网络与被害人林某某聊天并骗取信任后,以其在莆田市秀屿区南日岛上办厂加工手链、佛珠等为由,约被害人林某某到南日岛三墩村海边的沙滩见面。林某某轻信林某印,驾驶一辆电动车载着其表妹(10周岁)到约定的地点见面。

林某印谎称要带其参观工厂,但林某某在途中发现林某印撒谎,欲带其表妹离开,但林某印用水果刀从后架住被害人林某某的脖子,将林某某及其表妹带至海边偏僻处,强行与林某某发生性关系。随后,林某印还抢走林某某身上的财物,并言语威胁林某某。

近日,这起由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秀屿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林某印犯强奸、抢劫罪,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为十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检察官提醒:使用网络聊天工具交友时,一定要谨慎。在网络设置中须注意保护个人隐私,网聊中遇陌生人搭讪,尽量不要搭理,更不可轻易与网友见面!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为空!

头条推荐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