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拘禁强奸女孩被免于起诉,众人不服。2015年1月,21岁小姑娘小张应聘了一份兼职,但没想到竟成为了“噩梦”的开始,小张称自己被雇主张某拘禁了7天,不仅受到死亡的威胁,而且还遭到强奸,虽被警方刑拘,但张某并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
据警方通报,受害者张某华(21岁)在网上发布应聘兼职信息,被犯罪嫌疑人张某(42岁,癫痫,离异,独居)以招聘小时工为由与2015年1月2日将张某华约至其住处,当晚被张某拘禁强奸。
期间,张某多次强行与张某华发生性关系,并借故多次辱骂张某华,1月8日,张某华两次外出买饭,又自行返回犯罪嫌疑人家中,直至下午,张某华报警。
警方在接警后立即派人将张某带回警局审问,张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被依法刑拘。3月11日,历下区公安分局以张某涉嫌非法拘禁罪、强奸罪向历下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3月18日,历下区人民检察院下发《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当日历下区公安分局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张某取保候审。
根据司法鉴定意见:被鉴定人张某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9月15日,历下区公安分局以张某涉嫌强奸罪依法将此案移送起诉至历下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3月17日,历下区公安分局因张某取保候审期限届满,随解除取保候审;3月18日,历下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办理取保候审;4月27日,历下区人民检察院下达不起诉意见书,并告知当事人张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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