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达州城区因暴雨发生内涝,12岁女孩小慈牵着60岁老人田仕会的手涉水过马路,两人同时被路面水流冲倒。田仕会被及时救起,随后离开了事发现场。而小慈被洪水冲入车底不幸溺亡。27日,达州警方通报称,警方通过天眼监控及尸检调查,溺水女童被定为意外事件
▲老人称在那场雨灾摔倒后其脸部、肘部、腿部多处擦伤。
律师说法
逼老人下跪的做法不对
“我觉得小女孩的行为是无因管理行为,即当事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四川鸿章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赵光华分析称,无因管理行为是一种自发性的行为,对于无因管理行为人的合法权益,应及时给予保护。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遭受损失时,被管理人负责赔偿。因此,本案中,死者家属要求老人赔偿损失原则上是可以的,死者家属可以采取司法途径寻求解决,但是采用辱骂、喷口水、逼老人下跪道歉的做法是不对的。
四川杰可律师事务所律师冯骏认为,针对事主老人而言,在受到施救时,本身自己是受助方,法律上并未规定受助方有法定义务做什么,因此苛求老人主动、积极对小女孩施救,是没有具体的法律要求的。同时,老人没有向其他人主动说明还有溺水者,此可以在道德层面谴责,但不能在法律上评价。最后,小女孩家人的行为不可取,其已带有强迫性,侵犯了老人的人身权利,涉嫌违法。
[最新进展]
老人家属考虑法律维权
“我们原本以为,既然对方找上门来,我妈也道了歉,这个事也就过去了。但没想到对方接二连三地找上门来,还扬言要住到我们家里来,让我们一家人不得清静。”7月30日,刘雪丰翻出门市上行车记录仪录制的视频,翻来覆去地看了多次,她觉得“对方实在是太过分了”。
“对方第一次上门,政府街道办司法所的调解员李小渠(音)也在。”刘雪丰称,对方未找上门以前,双方曾一起调解过,李小渠当时也在场,“李小渠说我们应该承担责任,还建议我们赔钱了事”。对于刘雪丰的说法,记者曾于7月30日、7月31日、8月1日多次联系李小渠试图求证,但李小渠一直未接受采访。
“这件事情中,我妈妈也是受害者。他们对我妈不满或者要赔偿,完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不能老是跑到我家的门市上来闹。”刘雪丰称,从视频记录的音频、视频内容可以看出,对方并未打算就此罢休。“如果对方要一直这样闹下去,我们将考虑采取司法途径维权。”
[第一评]
同为受害者,还有比逼跪更该反思的
弱者对弱者的挞伐,最令人心痛。比如今天新闻,就让人五味杂陈。它比那种“行善被人欺、扶人反被讹”的“好人难做”新闻还要复杂多面。事发地达州,起因之一竟也是小学生扶老人。或是巧合,几年前,也在达州,也是三小孩,扶了一名骑车摔倒的老太,不料反遭讹诈。两年后他们还因此被颁搀扶老人“委屈奖”。
如今,还是达州,又是小姑娘扶老太。雨灾,内涝,路滑,意外。手牵手的一老一小,被积水卷向不同方向。老太获救,却似忘了刚帮扶过她的小姑娘。最终扶老人的最可爱的小学生,却最不幸地溺亡于街上、车下。
事发一个多月前,现又引起关注,竟是日前成都货车司机碾死宠物狗后“人跪狗”的暴力逼跪事件一样,小女孩家人为讨说法,三度登门,逼得当事老太下跪。
又见逼跪。而跪并不能解决问题,特别是若一再提到的“诚意”,就是指赔偿金的话。堵门,辱骂,逼跪等悖于法而只重“闹”的滋事行为,有点法律常识的,都知这于情、理、法都是失当而欠妥的。只需证明老太当日获助获救详情,适度索赔应能得到法律支持。
当然,前提是老太确实思绪清楚,有完全认知和行为能力,那么在当时危急关头,知情而不示警呼救,不提供救援信息,某种程度上对意外之后的悲剧要承担部分责任。这些纠纷和理赔,都是可以求助法律解决的。逼老太下跪的过激行为,即便本来占理,现在也理亏了,容易失去舆论同情道德支持。
一起恶性道德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彭宇案后,“南京”和“扶老人”变成标签性公共记忆。那么,对于“达州”和“小学生扶老人”呢?小悦悦事件,陈贤妹扶起了社会良心。而好在达州还有这四个小学生,他们当得起全部骄傲和我们所有敬意。
道德颓势,不能靠一人挽狂澜于既倒。上海日前通过了“好人法”(上海急救医疗服务条例)——类似国外的《好撒玛利亚人法》——除了一些法律责任等后顾之忧,旨在鼓励倡导市民参与紧急救护。
当然,具体到热心善良小姑娘不幸雨灾溺亡事故的,反思还可以更多。作为家人依法而为,不逼跪是最起码的。这也是与姑娘生前善行,保持一致性。而溺亡于街面车下,如此魔幻一幕,本就值得深究。就如昨日北京专家呼吁别将人祸造成的霾,定义为天灾一样,解决雨灾内涝,杜绝溺亡悲剧,还有多少公共职能和责任应对上的课要恶补?
对学校、家庭和社会而言,极端天气预警预案,到底有没有?若有,是只停留于纸面,还是已开始重视,并着手从学生到校方、家长的全方位落实?台风天,沿海多会停产停课,我们不停课,是否也最好等到家长接送?近日,乐山还有雷雨天,路灯漏电电死路人惨剧,这些都倒逼我们反思改进,哪怕临时补救、加强预防演练,并逐渐融入今后生活日常,也比事后只看个“逼跪”的噱头热闹要强吧?
[互动]
动辄逼跪为哪般?
眼下各式“逼跪”非法暴力事件,层出不穷:撞豪车逼跪,抓小偷逼跪,逼人为狗跪的新闻也远非前不久成都货车司机这一起。逼跪式羞辱,也多伴有暴力攻击,不止是名誉和人格侵权问题。
人与人之间发生冲突纠纷,动辄逼跪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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