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劳动者在高温天气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标准为12元/天。武昌一家广告设计公司的员工田小姐说,公司上周发工资时,多发了一样东西:15包绿豆,每包重400克左右。公司的解释是,这是发给大家的“高温补贴”。相比田小姐,汉口一家私企员工周先生领到的“高温补贴”更奇葩:每天一瓶2.5元钱的可乐。
近些天,武汉市多次发布高温红色预警,城区最高温达到了40℃。根据规定,劳动者在高温天气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标准为12元/天。
不过,部分企业在发放“高温补贴”时打了折扣。武昌一家广告设计公司的员工田小姐说,公司上周发工资时,多发了一样东西:15包绿豆,每包重400克左右。公司的解释是,这是发给大家的“高温补贴”。相比田小姐,汉口一家私企员工周先生领到的“高温补贴”更奇葩:每天一瓶2.5元钱的可乐。
夏季高温期间,用工单位依照相关行政法规向员工发放高温津贴,是一项强制性规范,理论上说是必须要执行的。但令人遗憾的是,武汉出现的上述情况,在全国范围内其实并不鲜见。很显然,发点儿绿豆和可乐绝对不是高温津贴,但“加强监管、严肃处罚”的话好说,现实中事儿却难办。政府部门加强监管之外,不如多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比如积极发放高温补贴的就在企业准入、贷款等层面提供方便,如此一来,想必很多企业也会克服困难,重视发放,劳动者才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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