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鸡惨遭村民乱棍打死 为泄愤痛下毒手被判刑

栏目:社会万象 编辑:jiawei 时间:2016-08-16 17:07:00

俗话说,偷鸡不成蚀把米,一起男子偷鸡被打死的案件引起了网友的关注。据报道,男子邢某与同伙欲偷鸡回家过年,谁知偷鸡不成反被活捉,被当地村民乱棍打死。偷窃固然可耻但也罪不至死,这名男子太悲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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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偷鸡不成蚀把米,一起男子偷鸡被打死的案件引起了网友的关注。据报道,男子邢某与同伙欲偷鸡回家过年,谁知偷鸡不成反被活捉,被当地村民乱棍打死。偷窃固然可耻但也罪不至死,这名男子太悲催了。

据悉,2014年12月27日23时许,邢某与同伙驾车至三家镇某村周某的养鸡场实施盗窃。周某发现有人进养鸡场后,回村里找人帮忙抓小偷,符某乙、符某甲等众多村民跟随前去养鸡场。之后,周某安排村民分两路包抄,邢某同伙闻讯后驾车逃跑,周某、符某乙及部分村民前去追赶,符某甲与部分村民则在养鸡场内寻找。

当符某甲发现邢某后对其踢了两脚,并喊来其他村民,接着,周某、符某乙、符某甲等人持木棍对邢某实施殴打,致邢某受伤。周某见邢某伤重遂打电话报警,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后拨打急救电话,邢某被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邢某系头部被击打造成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

男子偷鸡被打死,只是因为偷了一只鸡就被打死,这也太悲催了吧。虽然男子偷鸡是违法,但不至于要其性命,村民将其抓住以后直接交由警方处理就行,没必要因小失大,为泄愤打死小偷也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近日,省二中院作出终审裁定,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持棍打死邢某的周某、符某甲、符某乙有期徒刑10年、6年5个月、6年5个月。

小编提醒,公民的人身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即便是小偷,其人身权益也不能任意侵犯,为泄愤打死小偷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正确的做法是将小偷及时扭送至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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