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某在郫县认识了女友陈某,后两人一同来到崇州打工,并在崇州市区租房居住。甘某每月仅有不到两千元的工资,却按揭为女友和自己各买了一部iphone6s手机,每月需要还贷近800元,除去日常的开销和租房的费用,甘某每月过得捉襟见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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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男子为偿还购买iphone6s分期贷款而抢劫他人财物,近日,崇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将犯罪嫌疑人甘某逮捕。
甘某,男,1996年出生,郫县新民场镇人。2015年甘某在郫县认识了女友陈某,后两人一同来到崇州打工,并在崇州市区租房居住。甘某每月仅有不到两千元的工资,却按揭为女友和自己各买了一部iphone6s手机,每月需要还贷近800元,除去日常的开销和租房的费用,甘某每月过得捉襟见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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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6日,甘某又为即将到来的还款日苦恼不已,面对将要偿还的近800元的按揭款,早已口袋空空的甘某萌生了抢劫的念头。次日凌晨2时许,甘某携带一把匕首窜至崇州市崇阳镇西江路河边,发现河边的茶铺内有四个女子在打麻将,于是他就在附近潜伏起来等待时机。凌晨6时许,通宵打麻将的四个女子倦意渐浓,甘某认为机会来了,于是他就窜出持刀将受害人周某、江某、陈某三人的现金人民币1500余元抢走,迅速跳入河内逃离。惊魂甫定的被害人立即打电话报警,公安机关迅速出动警力沿着河道布控。发现有警察在河边巡逻,犯罪嫌疑人甘某不敢上岸,只能躲在河道里的芦苇丛中。上午九时许,甘某将身上的衣服脱去,只穿着泳裤企图蒙混过关逃离作案现场,但是刚上岸就被布控的民警逮个正着。
犯罪嫌疑人甘某收入不高却需求不少,收入与消费不成正比的生活方式是甘某误入歧途的主要原因。甘某持刀抢劫三名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涉嫌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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