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晚间,四川眉山市东坡区公安分局通过其官方微博@东坡公安,回应颜某发帖称其父因吸毒在东坡区苏祠派出所被殴打一事,称其所述被殴打情况不实。10月8日,颜某通过微博发帖称其父因吸毒被带往派出所,在苏祠派出所内被民警殴打。
警方公布嫌疑人所在现场情况
10月9日晚间,四川眉山市东坡区公安分局通过其官方微博@东坡公安,回应颜某发帖称其父因吸毒在东坡区苏祠派出所被殴打一事,称其所述被殴打情况不实。
10月8日,颜某通过微博发帖称其父因吸毒被带往派出所,在苏祠派出所内被民警殴打。对此,眉山东坡区公安分局纪委高度重视,赓即指派警务督察人员进行核实调查。
通报称,经查,2016年10月7日晚,苏祠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解某家人报警,称在蓬莱路一安置小区有人吸毒,自己的儿子解某也在里面。接报后,带班所领导带领民警在嫌疑人颜某住处蓬莱路明星街8号某单元的一房内将涉嫌吸毒的颜某、解某传唤至苏祠派出所接受调查。
嫌疑人尿检情况
7日晚23时许,办案民警李某和两名辅警将颜某带至办案区卫生间进行尿检,颜某毒瘾发作,将卫生间的陶瓷拖把池扑倒摔碎后,捡起一破碎的陶瓷片自残,民警李某在制止过程中左手手指和小臂处被划伤,颜某将自己的左手虎口处、右耳划伤。民警将颜某制服后,用酒精、碘伏对其伤口消毒,后继续办理案件。
通报中还称,整个办案过程中,民警未对嫌疑人颜某和解某进行过辱骂、殴打等行为。经尿检和本人陈述,确认颜某和解某吸食毒品,两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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