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王某倾慕饭店女同事杨某,一次二人单独相处时,王某对杨某“动手动脚”,竟在河堤将对方强奸。因遭到激烈反抗,将杨某头部撞地致其死亡。最终,男子奸杀女同事获死缓,缓期两年执行。不作死就不会死啊。
据悉,被害人杨某19岁,与30岁的王某是同事关系。2015年9月,王某到北京一家饭店,负责凉菜部日常工作。一个月后,杨某也到了这家饭店当服务员。虽然二人认识没有多长时间,但他对杨某产生了爱慕之情。但是因为杨某没有拒绝也没有接受,这让王某十分着急,并且更想要得到杨某了。
此后,借着和同事一起吃饭聚会的时间,王某饭后就约了杨某到附近永定河旁,王某开始对杨某“动手动脚”,但遭到反对。王某并未放弃,杨某不停躲闪,还抓破他的手。此时王某愈发疯狂,用手勒住杨某的脖子,将其拖到河畔大堤上。
二人倒地后,王某更加肆无忌惮,强行与杨某发生性关系。在描述自己当时的行为时,王某说自己就像“畜生”一样不管不顾。虽然杨某一直在说“别这样”,但他没有停下来。
由于杨某剧烈反抗,王某用手抓着她的头发,把她的头撞向河道护坡的石头。“撞了多少下我也不知道,后来我看她没反应了,用手试了一下鼻子,才发现她没气了,又抠嗓子眼,她也没反应。”此后,王某把挂在她脖子上的腰带解下来,将杨某往河道里拽,并将尸体推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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