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司刑少卿时,徐有功曾与黄甫文备一同负责刑事案件的审理。黄甫文备是个心胸狭窄的人,他嫉妒徐有功的才能,认为徐有功可能会影响他的升迁之路。于是多次捏造证据诬陷徐有功放纵逆党,幸好都没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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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的称帝之路,刀光剑影凶险无比。她担心大臣不服,统治的基础不牢靠,于是任用酷吏,构陷无辜,接连诛杀宗亲大臣。尤其是牵连到叛乱乱谋的,冤狱四起。一时间整个朝野人人自危。
在这样的局面下,竟然有一个人为秉公办案而当庭“顶撞”武则天。
这个人就是徐有功,一位甘冒杀身之祸、以死执正的法官。因为他的据理力争,挽救了许多人的性命。很多连坐的家属,被判发配流放,最终得以无罪开释。这样的情况,多达三百余例。
▲徐有功画像
徐有功(640-702)名宏敏,字有功,国子监博士徐文远的孙子。
在任司刑少卿时,徐有功曾与黄甫文备一同负责刑事案件的审理。黄甫文备是个心胸狭窄的人,他嫉妒徐有功的才能,认为徐有功可能会影响他的升迁之路。于是多次捏造证据诬陷徐有功放纵逆党,幸好都没能得逞。
黄甫文备后来因为一起刑事案件被连坐下狱,恰巧就是徐有功负责审理这起案件。黄甫文备觉得自己落入了昔日的“敌人”之手,肯定是不能善终了。没想到,经过审理,徐有功发现皇甫文备事实上是清白的,于是依法将他释放。
很多人感到不理解,问徐有功说:“黄甫文备曾经陷你于死地,现在落到你的手里,你应该将他治罪,出一口恶气。为什么还给他放了呀?”
徐有功回答说:“刑事案件的审理关系人命,不能违反法律的宗旨,徇私舞弊,以求不应有的宽免或者重罚。你所说的是私愤,我所守的是公法,作为法官,千万不能以私害公啊。”
徐有功办理刑事案件,持平守正,都是根据案情和证据定案。为了坚持心中的法律公正,他可以对“仇人”不计前嫌;同样,他也可以在最高统治者面前,誓不低头。
永昌元年(689),徐有功被武则天升任为司刑寺丞(“司刑寺”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法院,“寺丞”则主要负责中央各部门及地方各州的司法案件的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具有法律效力),刚一上任他就接手了一桩非常棘手的案件。
这一年,魏州贵乡县尉颜余庆被举报与去年(688)的唐宗室李冲、李贞等谋反案有关。原来,二李起兵前,派人去贵乡县收取放债所得的利息,并购买弓箭等战略物资,颜余庆正是因为此与谋反扯上了关系。
武则天最恨别人反对她,颜余庆这是“被”撞到了枪口上。案件被交给了酷吏来俊臣等负责审理。来俊臣的各种酷刑一上,颜余庆只能认罪。他被定为“魁首”,判处死刑。
来俊臣将“供词”交给武则天,武则天看后,批准同意,之后交给司刑寺复审。结果到了这里卡壳了:徐有功认为对颜余庆的判定结果不当。
▲武则天像
徐有功在头一年武则天针对宗室谋反颁布的《永昌赦令》中找到了依据,第二天上朝时,他对武则天奏道:把“支党”定为“魁首”,是把不该判死刑的人推向死亡;赦免之后再加罪,倒不如不赦免;放生了又要杀,不如不放生;我认为朝廷不应该这样。
这案子武则天已经批过同意了,而且是大家最唯恐避之不及的谋逆案,徐有功此举无疑是在“打脸”。这让武则天相当恼火。
武则天怒曰:“何谓魁首?”
徐有功:“魁,就是主帅;首,就是主谋。”
武则天说:“颜余庆怎么不是魁首?”
徐有功答:“要说魁首,就是李贞、李冲等;魁首已经被处死,颜余庆现在才被追究,不是从犯又是什么?”
徐有功说得非常有道理,武则天无可辩驳,于是说:“这事儿你在好好考虑考虑。”
这就是在给徐有功找台阶下了,要是“机灵”点的职员,在领导这么说了以后,多半就就驴下坡了。反正正义感也表完了,该表忠心了。
不过徐有功可不这样,坚持自己的主张,最后颜余庆被免除了死刑。这可真是胆大包天,要知道,他当庭顶撞武则天的时候,在场的大臣、卫士、仪仗等数百人,看到武则天发火都吓坏了,个个低头缩颈,屏息敛气,唯恐大祸临头。唯有徐有功气定言详,从容自如。
事后,一些人劝徐有功说,做官不可太死,要看上头的眼色行事。徐有功则说:“大理寺是关系人们生命的地方.作为法官,就要依法办案,不能为了自己免于灾祸,就按上峰的旨意,冤枉好人。”
还有一次,徐有功在朝廷上,与武则天反复争辩,言辞激烈,闹得面红耳赤。武则天怒不可遏,下令把徐有功拖出去杀了。都到了这时候,徐有功还回头对武后说:我就是死了,法律也不能更改!
徐有功被拖到了行刑的闹市。不过武则天到底是个有肚量的人,有一些大智慧,直到徐有功这样”的人,实际上是必不可少的人才,于是,在最紧要的关头,重新下命令免掉了徐有功的死罪。
不仅免了死罪,武则天还有重新重用了他。有一次武则天质问徐有功,为什么最近办案多有差错?徐有功道:“重罪轻罚,是臣的小过失;爱惜生灵,是陛下的大恩德。”
这话说得挺好听的,算是无伤大雅地夸奖了一下武则天。这么看来,其实徐有功也并非完全不通情理。只不过在他心中,法律的严明公正,远胜过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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