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昊集团原老板袁某因买凶杀人被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救夫心切的卓女士在丈夫的案件二审期间,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自称中央领导的“李某某”(名为康某),花了1200万元后,不料丈夫被执行了死刑。发觉被骗,卓女士委托他人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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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判死刑 妻千万捞人被骗
建昊集团原老板袁某因买凶杀人被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救夫心切的卓女士在丈夫的案件二审期间,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自称中央领导的“李某某”(名为康某),花了1200万元后,不料丈夫被执行了死刑。发觉被骗,卓女士委托他人报警。
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获悉,一中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康某、王某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李某(女)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宣判后,王某和李某不服,提起上诉,市高院驳回二人上诉,维持原判。
检方指控谎称死刑能改判骗家属1200万
康某(曾用名为李某某)57岁;王某59岁;李某55岁。据检方指控,2005年至2006年3月间,康某伙同王某、李某以能够帮助已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袁某将死刑改判为名,先后骗取袁某妻子卓女士120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3人的刑事责任。此案一审时,康某未作答辩。他的辩护人认为,康某骗取卓女士1200万元的证据不足,且康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王某和他的辩护人均表示,王某不知道康某和李某收到钱款为卓女士办事,他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李某未作辩解。她的辩护人认为,李某未向卓女士虚构事实,也没有收钱。她既不知道也未参与康某和王某骗钱,她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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