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备受关注的王华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放火罪、故意伤害罪等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王华、孙培国执行死刑,孙培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分别构成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放火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破坏生产经营罪、交通肇事罪、包庇罪、窝藏罪等。
漯河黑社会王华
漯河王华的个人经历:
1998年震惊漯河的一场火灾,牵扯两条性命,曾被漯河市公安局源汇分局认定为“线路短路”。
20世纪90年代初,王华以开办的华颖集团及多处赌场为依托,纠集、组织有前科劣迹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其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人数众多,成员稳定,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多次实行敲诈勒索、故意伤害(1996-2005年间,有9起)、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时隔15年,漯河市公安局成立“1·4”专案组重新调查,自此拉开了王华窝案序幕。
2013年2月5日,因涉嫌放火罪,王华被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4年,鹤壁检方查明,漯河市公安局源汇分局原副局长杨威和已退休的源汇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孙景炎在纵火案中涉嫌包庇真凶,并长期充当以王华为头目的涉黑团伙的保护伞。
2015年3月5日,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放火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与其他18名犯罪嫌疑人在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2015年3月24日上午,王华,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押至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2015年8月10日,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放火罪、故意伤害罪等案件一审公开宣判,王华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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