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北地院判决指出,倪男(32岁)2013年12月,因借用宋姓友人信用卡,因而得知其卡号、验证码等资讯,竟在网络上连续22次,每次3千元到5千元不等额度,盗刷宋的信用卡,全部都是用来购买总值10万6千元的网络游戏点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