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十七年(1147年),朱熹18岁,在建州乡试中考取贡生。绍兴十八年(1148年)春,刘勉之将自己的女儿刘清四许配给朱熹。同年三月朱熹入都科举,中王佐榜第五甲第九十名,准勅赐同进士出身。乾道五年(1169年),朱熹悟到“中和旧说”之非,用“敬”和“双修”思想重读程颢、程颐着作,从全新角度独创“中和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