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参观过他的公司,规模不算小,各部门的负责人给她端茶递水,小心翼翼察言观色,给她一种“其实我是董事长夫人吧”的错觉。这充分说明开发部经理是个油水很多的肥缺。不然哪里有这些多人拍马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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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凛患了严重的婚前恐惧症,常常半夜醒来,倚在窗前抽烟,一根接一根,凌之曦早晨看到烟灰缸中的烟头数量只觉触目惊心。
其实她并不是很能理解这种症状,不知如何开解他,闹得急了还冲他喊,“陆凛,事实上你是不想和我结婚吧?”
不过是气话。
之曦比任何人都清楚,陆凛爱她,很爱,十分爱。
他又不肯去心理辅导班,更加不肯承认这婚前恐惧症,嘴硬说,“公司出现危机,我心烦而已。”
他任职一家建筑公司的开发部经理,之曦曾经以为只是一个说得过去的职位。有一次同他去高尔夫球场,遇上一位方先生,特别客气地和他打招呼。那方先生之曦认识,经营几家娱乐场所,在新加坡也是个人物。
倒是没想到陆凛还有这样的面子。
她参观过他的公司,规模不算小,各部门的负责人给她端茶递水,小心翼翼察言观色,给她一种“其实我是董事长夫人吧”的错觉。这充分说明开发部经理是个油水很多的肥缺。不然哪里有这些多人拍马屁?
所以,陆凛大大小小也是个领导,什么样的场面没见过,小小婚礼怎么就难倒他了?
试婚纱的时候他心不在焉,跷着二郎腿一晃一晃看报纸。之曦知道他实际上并没有看进去,不然婚纱店的MMM们一个个偷着瞧他、时不时还派送秋波他哪里会察觉不到?
他不是标准的美男子,但是五官立体,有点儿混血儿的感觉,加上身材不比模特儿差,走出去回头率百分之八十肯定是有的。
他顶讨厌这样被别人看,一旦察觉便拉下脸。
这会子,一个MM没差眼珠子送到他跟前,他竟还懵懂不知。
诚然,男人思考的时候更有魅力,但是也叫人觉得他深沉、捉摸不透。
之曦拎着裙摆想,其实她是不是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陆凛?心里并不是没有疑问,比如有段时间他频繁出差是不是真的去办公?比如有次他明明说人在纽约,她却偶然在新城内看到他是怎么回事?比如去年他销声匿迹了整整一个月,一次都没有和她联络过是为了什么?
不是不神秘,那些他不愿意坦白的,之曦一次都没有刨根问底过。
冷不丁看报纸的陆凛抬起头,映入眼帘的是凌之曦置身洁白纱裙中的艳丽容颜,海藻般的长发披散开来,落在裸露的肩膀上,犹如深海里的美人鱼。他扬唇笑,由衷赞道,“很漂亮。”
之曦却是不高兴,“前几套你也说很漂亮。”
他上前,揽住她的肩,“我的之曦,穿什么都很漂亮。”
镜子中的他和她,并肩而立,是人人称羡的金童玉女。他的眸子专注而幸福,眼中全是一个她。
是为了这样的眼神吧?所以她什么都没有去问。
2
晚上她草拟宾客名单。
有拿眼风偷偷看他,他躺在床上看电视,漫不经心和她说话。真的是漫不经心,她说,“要不要请你们的总裁?”
他道,“他去多伦多度假去了,赶不上婚礼。”
过一会儿,她说,“不管他来不来,喜帖是要发过去的。”
他道,“温哥华的那个度假村,采取信息封闭式管理。”
之曦转过头,心里隐隐有火气,终于是把笔一摔,冷笑道,“敢情你们总裁还会分身呢?一个在多伦多一个在温哥华。”筹备婚礼叫人身心疲惫,尤其还摊上一个事事不上心的新郎官。
他压根儿不知道她为什么发火,一脸疑惑,“分什么身?”
不怪凌之曦要气死。
到得夜里,她忽然醒来,身边空荡荡,果然阳台那边有人影伫立。她知道已经半个月了,他夜夜熬到凌晨两点多才微微有睡意。可是他并不知道,这半个月,她睡得也不安稳,纵然闭着眼睛,意识却是清醒。
之曦披着衣服起来,探头说,“少抽点烟,对身体不好。”
风把窗帘高高吹起,她小小的身躯显得弱不禁风。陆凛莫名地鼻子一酸,用力将烟头熄灭。之曦露出笑容,过去拖他手掌,“我都要怀疑对面有美女在洗澡了。”
陆凛却是站着没动,她不安地看着他,他的面孔在月夜的阴影下显得迟疑而遥远。
“之曦……”他轻轻唤了一声她的名字,“不如直接领证,酒宴、教堂什么的都取消?”
她怔了一怔,好半晌才能消化他表达的意思。心里弥漫起凉意,她慢慢放开他的手,他有些惊惶,反手想重新拉住她的手。之曦避开,静静站在那里,他往前一步,急切地想要打破这可怖的静谧,“你听我解释,我……”
“不如证儿也不要领了。”她怒笑,干脆利落将他的话打断。
陆凛还未反应过来,她已经踹开门跑出去了。
夜风微凉,寂静的路,孤单的灯,之曦跑着跑着就想要笑。这种午夜与男朋友吵架离家出走的戏码她原来也有机会演上一演。
经过一个电话亭,那电话忽然响起来。之曦吓了一跳,进去拿起电话,听筒的冰凉叫她的神经紧绷。
“无论如何要叫陆凛给你一个婚礼。”
她几乎恳求,“我们想其他的法子吧,一定还有其他法子的。”那边沉默了一下,看样子是尊重她的意见。一直以来,他们都不曾勉强她,头儿说她的安全最重要。
之曦安静了一会儿,理智终于回来,抢在那边之前说,“婚礼是一网打尽最好的法子,是我冲动了。”
挂了电话,膝盖还在发抖,她贴着电话亭的玻璃蹲下来。
一个不真实的他,和一个不真实的她,有什么资格结婚呢?
之曦慢慢往回走,道路是布满荆棘的甬道,艰难而又暗无天日。
3
陆凛喜欢上她并不叫人意外。
本就是照着他喜欢的类型在找,她扮演公司小白领,是慵懒散漫的女孩子,与他有许多志同道合的兴趣和爱好。一开始他摆出的也不是追求的姿态。初初在某个饭局上见面——为了让她一个小职员出现在这样重要的饭局上,上面想了许多合理的理由。
他一身白色西装,是将之曦惊艳了,竟想不到那个赫赫有名的毒枭是这样干净的人物。
他的眼神淡淡扫过她,未作片刻停留。他们只以为她不曾引起他的兴趣。不想过了几日,他借口请她吃饭,再过几日,邀她出游。他一直都小心翼翼掩藏着自己的黑帮身份,假装某公司的高层经理。
有露出破绽的时候。他在洗澡,她替他听手机,对方张口就是七哥。还有一次,在他的车子中弯腰看到手枪。她不问是因为她都知道,在他眼里却成了难能可贵的善解人意。
其实他想同她坦白的。
谁也不想自己的爱情中有欺骗。
之曦特别怕他说实话。她不知道到时自己该给出什么样的反应,亦或是害怕他的坦白令她自惭形秽。正好那天有两个小混混到餐厅闹事,之曦嫌恶地说,“这些小孩子,年纪轻轻就混黑社会,再大点还不知道是怎么样的社会毒虫。”
他本就犹豫不决,听她这样的语气,欲言又止了几次终是什么都没有说。
她反而松了一口气。
“凌之曦——”
远远地,听到陆凛寻过来的喊声。于她,他一向只做两件事,一是站在原地等她,一是向她走过来。之曦抱住身子,这才觉得有些冷,穿着睡衣跑出来,明天大约是要感冒了。
她站在路灯下等他,蓦然有刺耳的摩托声滑过黑夜。等她反应过来,人已经被撞得飞了出去,虽然有急中生智顺势翻身,然而还是觉得四肢百骸痛得无法呼吸,不知是哪里流了血,手上摸到潮湿一片。
之曦自嘲地想,正想有个苦肉计,还真就来了。
那摩托手还想再撞一下,亏得陆凛听到她的惨叫声及时赶来。他的身手是极好的,摩托手不敢停留,急速溜走。他急忙叫救护车,直以为她要死了,哆哆嗦嗦话都说不出来,“之曦……没……没事的……”
她和着血笑了一下说,“你是不是……公司出现危机……你快下岗……没有钱举行婚礼……没关系,没关系我有钱……”
陆凛眼眶发红,紧紧将她抱紧,“我会给你一个盛大的婚礼……很大很大的婚礼……”
她扬了扬唇,头一歪昏在他的肩膀上。
没有那么容易死,进了医院,迷迷糊糊听到他和旁人说话。
那人说话十分夸张,嗓门又大,“是的老七,都是你的错。结婚一辈子才一次,哪个女人不想要个盛大轰动的婚礼,不怪弟妹生气。”
“我是担心到时出岔子。三哥、四哥、老八、十四死活都说要来,这么大的动静我一怕惊动警方二怕乾坤那些人使绊子,你别忘了我们和他们的过节。”
“条子那边叫老大去打个招呼,新加坡在参评十大旅游国家,想来他们也不愿意太平盛世出乱子。至于乾坤那些人,怕了他们不成,我早看那几个人不顺眼。现在他们居然敢动弟妹,明儿我就铲了他们老巢。”
陆凛回头看了一眼昏睡的之曦,压低声音,“不是怕他们……”
话只说到一半便说不下去。老五却是明白了,也看了一眼之曦,“怎么,弟妹还不知道你的身份吗?”
4
即使在昏迷中,之曦的心还是不可抑止地抽搐起来。
他的煎熬他的挣扎,他所谓的婚前恐惧症,他每夜的嗜烟如命,不过是为着他将以一个虚假的身份同她结婚。他不想这样,他想告诉她陆凛是鼎鼎有名的四海安帮的七爷,同时又怕她知道了他的身份从而退缩,从而惧怕和厌弃他。
不是不心疼的,她不是天生的演员,没有办法叫自己铁石心肠。
入戏太深。
她爱上的是一个真实的七爷陆凛,而他爱上的却是一个虚幻的小白领凌之曦。
说到底,也不知道谁更悲惨一些。我们有太多身不由已的时刻,谁也不曾料到她会和他走到结婚这一步,就像一开始谁也不曾料到他有真心。
他受过严重的枪伤,命悬一线,底下的人都说要请她过来,万一是最后一面,不能叫他带着遗憾走。但是他不肯,最虚弱的时候也把枪拿在手里,他说,“谁要是带她过来我就崩了谁。”那个时候,即使是死,也想留一个干干净净的名声在她心中。
他是特别谨慎的人,那是唯一一次她在他身上装窃听器,没想到就听到这样的话,忽然就无声地哭起来,有点痛恨这样的自己。
陆凛,真的真的不该受到这样的欺骗。
之曦在医院住了大半个月,为确保她的安全他布置了许多人守在医院。
怕她起疑,喂她喝粥的时候假装不经意感叹,“老百姓和当官的不能比啊。前些日子五楼住了个议员,守卫都快赶上总统了。”
他亲自熬的瘦肉粥,特别黏稠,喝下去一直暖到心底。之曦就着他的手喝了好几口,眼睛一斜,“你不会也是什么重要人物吧?我平日里同人无冤无仇的,总不会那摩托手是冲着我来的吧?”
陆凛手上微微一顿,笑道,“是啊,听说总统的女儿特别喜欢我,眼看我要娶你了,坐不住了,派人来杀人夺夫来了。”
之曦哈哈大笑,心里却生出凄凉。怎么办?他们有那么多的美好回忆,终有一天她只能守着这回忆死去的。
他坐在床边读报纸给她听,读着读着自己却是靠着后榻先睡着了。他比她更累,之曦轻轻拉过被子盖在他身上,静静凝视他熟睡的面孔。人家说恋爱中的女人是愚蠢的,恋爱中的男人岂非又是聪明的吗?
早前听说他是十分精明又谨慎的人,没有人能在他眼皮子底下耍花招。但他从来没有怀疑过她,一次都没有。就连有一次跟踪他,一时大意叫他发现,她支支吾吾,“我……你手机里……有个女人的短信约你……”
他竟笑起来,“吃醋的凌之曦最美丽。”叫她一张脸红了整整一天。
之曦陷在回忆中。
这时陆凛的眼皮微微掀动,她要收回目光已经来不及。他扬唇笑,俯下身温柔吻在她的唇上,低声道,“我最幸福的时刻就是醒来看到你深情凝望我的时刻。”
她有些懊恼,挣扎着想推开他。他复又吻上去,辗转着加深这个吻,几乎叫她窒息。她一时意乱情迷,主动抱紧了他,身子紧紧贴了上去。松松垮垮的病号服在他手里不堪一击,他的手掌上下游走,每一寸肌肤都在他的抚摸下燃烧起来。
他的身体亦有明显的变化,之曦忍不住低声呻吟。
陆凛忽然就清醒了,放开她闷声不响走出去。走到门口犹自不甘心,吼道,“凌之曦,你给我赶紧好起来。”
5
陆凛正式介绍了老五给她认识。
从前他有意无意将那个世界和她隔绝开。就算那些人为了看她的样子,刻意在街上制造偶遇,他也是装作不认识。她埋怨他不曾带她见家人,他说他父母双亡,只有兄弟。在他的口中,他的几个兄弟皆是忙人,忙到抽不出时间同他见面。
她甜甜叫一声,“五哥。”
那五爷眉开眼笑起来,对她十分热情,明明是吊儿郎当的模样,偏偏要装出一副家长样,“弟妹好弟妹好。其实我们是兄弟十几个,老七左挑右选,发现只有我这么一个可以拿出手来,哈哈……”
陆凛搂她肩膀,“别见怪,五哥就是这个性子。”
她倒是听说这位五爷是风流好色的主儿,无女不欢。果然他夸完了自己就开始夸她,“弟妹真是漂亮,比我的几个女朋友都漂亮,就是比我的保镖差了点。”
之曦吃吃笑。
过了几日,她在停车场被几个人团团围住,之曦以为又是同陆凛有过节的人。这些人对却是恭敬,客客气气说,“凌小姐,有人要见你。”请她上车,走了一段路,又换了两辆车,车上坐的正是四海安帮的五爷。
甫一见面,他即说,“凌警官。”
之曦的心一点一点往下沉,攥紧了皮包的带子。
他朝她伸出手,露出掌心一枚微型窃听器,“那日同凌警官吃过饭,晚上在鞋底发现了这玩意儿。如果我的记忆没有出错,凌警官曾经蹲下来看过我的鞋,还说要给老七买一双同材质的。”
她面色苍白,抿着唇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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