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33岁的吴某是合肥某公司员工,2011年前后与被害人阿华(化名)的丈夫王某认识并建立不正当男女关系。2013年10月,吴为了达到与王结婚的目的,与自己丈夫离婚,继续与王保持关系,并先后3次怀孕。2014年11月间,吴为了尽早拆散王的家庭,通过“QQ”以“人生苦短”身份与阿华取得联系,并了解了她的家庭生活情况。
现年33岁的吴某是合肥某公司员工,2011年前后与被害人阿华(化名)的丈夫王某认识并建立不正当男女关系。2013年10月,吴为了达到与王结婚的目的,与自己丈夫离婚,继续与王保持关系,并先后3次怀孕。2014年11月间,吴为了尽早拆散王的家庭,通过“QQ”以“人生苦短”身份与阿华取得联系,并了解了她的家庭生活情况。
去年3月,吴又通过“微信”假借“赵姐”身份再次与阿华联系,谎称“赵姐”是“人生苦短”的表姐,取得阿华的信任。此后,吴假借“赵姐”名义约见阿华。去年6月18日中午,两人按约定见面。见面后,吴某又谎称自己是“赵姐”的同事,并把阿华带至位于肥西县桃花镇某小区自己的住处。闲聊中,吴某得知王某与阿华夫妻关系挺好,阿华还说丈夫对家庭、小孩都比较负责。吴听后非常气愤,便产生了杀害阿华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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