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33岁的吴某是合肥某公司员工,2011年前后与被害人阿华(化名)的丈夫王某认识并建立不正当男女关系。2013年10月,吴为了达到与王结婚的目的,与自己丈夫离婚,继续与王保持关系,并先后3次怀孕。2014年11月间,吴为了尽早拆散王的家庭,通过“QQ”以“人生苦短”身份与阿华取得联系,并了解了她的家庭生活情况。
吴某让阿华帮其给鱼缸换水,并趁阿华在卫生间蹲着捞鱼之际,从背后用铁锤连续击打阿华后脑勺。阿华先以为自己触电了,当回头看到吴某正举着铁锤对自己进行击打时,便质问吴为什么要打她。吴则说自己受“赵姐”之托要杀害阿华。阿华起身反抗,二人厮打着进入客厅。吴又趁阿华不备,从客厅茶几上拿起一把水果刀刺向阿华,并将阿华颈部、头皮、左上肢等部位多处划伤。双方搏斗约一个多小时后,吴某因力竭停止侵害。
此时,阿华要求拨打120急救,吴某则担心阿华报警,遂自己驾车将阿华送至安医大二附院进行救治。随后吴某驾车返回家中,将作案使用的锤子、刀及沾有阿华血迹的衣服等丢弃至路边垃圾桶里。经法医鉴定,阿华的受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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