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逸天淡淡地看了她一眼,转身上楼。于菁菁脸上的微笑僵住了,垂在身侧的手无意识地攥住了裙子。秦俪急忙走过来,拉着她边走边说:“菁菁,来,这是你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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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菁菁第一次走进路逸天的家时,他们之间的关系既复杂又尴尬。
第一层关系,他们即将成为高中校友;第二层关系,于菁菁的妈妈是路逸天家的住家保姆;第三层关系,于菁菁妈妈是路逸天爸爸外面的女人的远方亲戚。
于菁菁站在门口,低头看着眼前一尘不染的地板,正犹豫着要不要脱鞋,就听到了妈妈秦俪的声音:“路先生、逸天,这是我女儿菁菁。”
于菁菁抬起头,看到落地窗前的沙发上坐着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正放下手中的茶杯打量着她,于菁菁立即意识到这是家里的男主人——路鸿。
她轻轻地叫了声:“路叔叔。”
路鸿看着她笑了:“是菁菁吧,欢迎来家里住。”转头又对秦俪说,“小秦,你女儿随你,清秀文静。”
秦俪有些局促地笑了笑,说:“路先生过奖了。菁菁,进来吧,别站在门口。”
于菁菁犹豫了一下,终于迈进了这个比她原来整个家还大的客厅,走到里面才看到,通往二楼的楼梯口站着一个跟她年龄差不多大的少年,面容冷淡地看着她。
于菁菁想起妈妈的交代,微笑着说:“路逸天,你好,我是于菁菁,马上要去百川中学读高中。”
路逸天淡淡地看了她一眼,转身上楼。于菁菁脸上的微笑僵住了,垂在身侧的手无意识地攥住了裙子。秦俪急忙走过来,拉着她边走边说:“菁菁,来,这是你的房间。”
于菁菁和秦俪住在别墅一层角落相邻的两个小房间里,路鸿和路逸天住在二层。路鸿并不常常在家,身为公司老板的他很忙,忙于业务,忙于应酬,有时也忙于女人。
这个家没有女主人。
于菁菁听妈妈说,路逸天十岁那年妈妈就去世了,癌症,路鸿一直没有再娶,不是没有遇到合适的人,而是因为路逸天激烈的反对。
路逸天一直怨恨父亲,他觉得正是因为父亲的忙碌不归,才将妈妈的病拖到了晚期,而妈妈的病因就是父亲的夜不归宿和夫妻争吵,负面情绪日积月累,妈妈才患上绝症。因此,在妈妈去世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路逸天都不肯跟路鸿开口讲一句话,父子关系降到冰点,即使现在好一些,也称不上是融洽的父子关系。
其实路鸿并不花心,他和妻子结婚后开始打拼,从一无所有开始,眼看着公司由小变大,正在事业上升期却遭遇中年丧妻,他既伤心又愧疚,面对儿子的怨恨,他无从辩解,毕竟自己忙于事业忽略家庭,是不争的事实。
妻子去世后很久,路鸿才有了一个固定的交往对象,叫秦琴,但在路逸天的强烈反对下,他终究还是没有娶她,只是给她买了房子,每周固定有几天住在那边。
刚开始时,秦琴曾试图接近和讨好路逸天,希望能感化这个小男孩,顺利扶正。然后所有的笑脸全被路逸天的顽劣和冰冷毫不留情地挡了回去,几乎次次都是狼狈而归,最后只好丢下一句:“没见过这样的儿子,简直是魔鬼。”从此也打消了攻克路逸天的念头。
秦琴有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远方亲戚,正是于菁菁的妈妈,秦俪。
于菁菁和路逸天命运相似,一个年少失母,一个年少丧父。于菁菁和妈妈来自省城下面的一个小县城,于菁菁五岁时,开出租车的爸爸为了避让行人撞上路边护栏,当场死亡,留下母女两人和奶奶相依为命。祸不单行,一年后妈妈就下岗了。为了维持生计,妈妈只好到处给人做保姆和家政工人。好在于菁菁争气,年年用第一的成绩慰藉妈妈。
于菁菁初二时,秦琴有一次回老家,无意间遇见了秦俪,见秦俪衣着虽旧却整洁,谈吐老实而有教养,便立即动了培养心腹的念头。
路鸿一直想找一个可靠的人做保姆,家里大小两个男人,谁都不会照顾自己。他天天忙于事业,实在顾不上路逸天。有时候回家晚了,路逸天不会做饭,只好吃点泡面了事,路鸿的心里充满了愧疚,便托秦琴帮忙找一个住家保姆。
秦琴立即高薪聘请秦俪到省城去做路家的保姆,同时暗暗交代她及时汇报路家的信息给她——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她生怕路鸿被其他女人抢走。
秦俪原本不想离开家,但在高薪的诱惑下,还是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女儿和婆婆,来到路家。秦俪手脚勤快,心思细腻,从不多嘴,又会看人眼色,是个绝佳的保姆人选,路鸿很满意,她在路家一待便是近两年。
但路逸天对她的敌意却难以消除,他知道秦俪是秦琴的远方亲戚,在他眼里,秦俪便是秦琴的另一双眼睛和耳朵。这样的保姆,他怎么可能给她好脸色。好在秦俪洞悉前因后果,为人善良老实,也心疼这个没妈的孩子,只是用心照顾他的衣食起居,从不多言,甚少告状,路逸天才渐渐容下她的存在,但从来都冷冷淡淡。
中考时,于菁菁超水平发挥,一举考了全市第十二名,成绩出来后不久,全市最好的百川中学便亲自打电话给秦俪,邀请于菁菁来省城就读,接到电话的秦俪又惊又喜,一口应下,挂了电话却犯了愁。
高中不是义务教育,各种费用会纷至沓来,她的薪水再高也不过是保姆的工资,还要照顾体弱多病的婆婆,如何负担得起。
满面愁容的秦俪引起了路鸿的注意,路鸿问明情况后,很豪迈地挥了挥手说:“孩子的前途最重要,我给你加薪,你让菁菁来读书,干脆就住在我们家吧,省住宿费,还能和逸天一起上学。”
就这样,暑假结束后,于菁菁有点局促地住进了路家。
第一次见面,于菁菁就清楚地感受到了路逸天的敌意。虽然早就从妈妈的口中得知了原因,她还是一时不能适应他如此外露的冷淡和无视。幼年丧父的她有着很强的自尊和深藏的自卑,寄人篱下这种事,她原本就不愿意,只是在妈妈的反复劝说下才勉强同意。原想着不要掺和这种有钱人家的复杂生活,表面上一团和气就好,谁想到,路逸天连表面上的和谐都不愿意维持。
开学第一天的早晨,于菁菁正在门口换鞋,路逸天双手插在口袋里慢悠悠地走过来,在她身边站定,于菁菁以为他要跟自己一起走,还没开口询问,路逸天就淡淡地说:“不要跟我一起走,在学校里不要说你认识我。”
于菁菁愣了一下,脸涨得通红,她虽然家境贫寒,却是在妈妈和奶奶的呵护下长大的,在学校里也一直是受人欢迎的好学生,何尝受过这样的待遇。路逸天这么说话,她再怎么逆来顺受也受不了了。
于菁菁咬咬下唇,一字一句地说:“你想多了,我没想跟你一起走,也没觉得认识你是件多骄傲的事情。”
路逸天笑了笑,说:“那最好不过。”说完,又慢悠悠地走了回去。
于菁菁气鼓鼓地拉开门出去,心里默默地诅咒,希望他今天上学迟到。
开学没几天,于菁菁就发现,自己和路逸天基本没有可能在上放学的路上遇到。原因很简单,于菁菁坐公交车,路逸天打车。每天早晨于菁菁背着书包离开半个多小时后,路逸天才打着哈欠出门打车。
路鸿曾经要给路逸天配辆车,专门接送他上下学,却被路逸天拒绝了,嫌不自由,路鸿只好随他去。
进入百川中学后,于菁菁才发现这所全市最好的中学跟自己想象的很不一样。
她原以为里面全是埋头苦读的好学生,没事就讨论一下爱因斯坦和牛顿,谁承想里面的学生个个精彩纷呈,好学生很多,坏学生也很多,有埋头苦读的,有调皮捣蛋的,还有打架斗殴的。下课后讨论的话题也乱七八糟,有正儿八经讨论题目的,有天马行空讨论外太空的,有满眼星星讨论偶像的,还有志同道合讨论吃喝玩乐的。
即使成绩好的学生也不是她想象里中规中矩的模样。这里的好学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一心向学的乖孩子;一类是顽劣叛逆的坏孩子。前者占大多数,后者虽然人数少,却往往占据校园风云榜的前列。
很不幸,路逸天就是后者的代表人物。他是从百川中学初中部直升上来的,顽劣程度令所有老师头疼,上课时一言不合就直接摔书走人,等老师气急败坏地追出去,他已经吊儿郎当地靠墙站着,一副“我甘愿受罚你能奈我何”的表情。但每次考试,他的成绩都稳坐年级前三名,让老师又爱又恨。
这样一个跟听话沾不上边的男孩,偏偏生了一副好皮囊,好多女孩子明里暗里地喜欢着,即使他顽劣不羁,依然拥有许多追随者。
于菁菁班里就有几个这样的女孩子,下课就会扎堆讨论路逸天,路逸天今天打篮球了,好帅,路逸天又考了第一,好帅,路逸天今天做升旗手了,好帅。
于菁菁在旁边默默撇嘴,埋头做她的习题册。
她不属于任何一个群体,这里高手如云,她引以为傲的成绩再不如以前那样唾手可得。刚刚过去的摸底考试,她的成绩只能算中上,不悬梁刺股,如何对得起妈妈的付出。
一天中午,于菁菁像往常一样从食堂走出来,边走边低头默背唐诗,突然撞到了什么,于菁菁抬头一看,认出眼前的男孩叫崔颢,是同年级出了名的坏学生,不仅成绩差,还特别喜欢恶作剧。
于菁菁后退一步,说声“对不起”就想走。
“等等。”崔颢叫住她,“怎么,好学生了不起啊,撞了人就想走。”
于菁菁无奈地停下脚步,回头说:“我已经道歉了。”
崔颢撇撇嘴说:“我最烦你们这种人了,假正经。”
于菁菁强忍住怒意,淡淡地说:“没事我走了。”
崔颢上前一步,把手里什么东西扔到她身上:“哪有这么容易。”
于菁菁低头一看,顿时脸色煞白,一只黑色的虫子正在她身上爬行。
于菁菁不怕黑、不怕鬼、不怕老鼠,也不怕蛇,如果说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是她的克星,那就是虫子。
所有的虫子都能让她瞬间失去所有理智,除了尖叫,脑海里只剩一片空白。何况,现在这只虫子还在她身上。
于菁菁尖叫起来,拼命拍打衣服,却又不敢碰到虫子,一时狼狈不已。
崔颢在旁边指着她大笑,说:“这才真实嘛,装什么。”
于菁菁身边已经围了一些人,但跟崔颢作对的代价有点大,即使有人同情她,也没人伸出援手。
正在于菁菁手足无措时,一个人走上前来,伸手拿掉了她身上的虫子。
于菁菁还没回过神来,崔颢就叫出声来:“路逸天你干吗?”
于菁菁抬头,发现帮她解围的是路逸天,不由一愣。
路逸天看着手里的虫子,说:“你什么时候开始欺负女生了。”
崔颢怒极反笑:“别把自己说得这么绅士,你是不是看上于菁菁了?”
人群中爆出一阵窃窃私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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